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石鼓纪检监察网 > 学思践悟

谨防集体决策“走过场”

来源:石鼓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28

2018年4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屠国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按程序对其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3月23日,屠国军因犯贪污罪、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0年12月2日)                                                                   

案件剖析中指出,宁夏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监管缺失,集团各级人员未履职或未正确履职,董事会集体决策发挥不足,审批管控存在重大失误等原因,给国有资产带来巨大风险和损失。而屠国军作为公司“一把手”,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任性用权、以权谋私,在利益的驱动下,集体决策抛诸脑后,自行签字表决,以“传签”的方式替代召开董事会,致使其他董事也纷纷一签了之,让“集体决策”沦为“一纸摆设”,造成国家资产的巨大损失,教训深刻,令人警醒!

位高不能擅权,权重不能谋私不可否认,“一把手”对单位的工作起着统领全局的关键性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很多事情确实需要“一把手”把舵定航、拍板决策,但拍板决策绝不是一个人说了算,而是要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实事求是进行分析论证。须知,决策是权力,更是责任。梳理近年来查处的腐败典型案例,其中“一把手”独断专权落马的并不少见。他们当中有的专横跋扈,为所欲为,把“责任田”当成“自留地”,花钱一支笔、选人一句话、决策一言堂,活脱脱的“一霸手”;而有的却披上“集体决策”的合法外衣,开会先定调,发言先表态,以“集体决策”之名行“个人意志”之实,打着“民主决策”旗号谋取一己之私利,让一切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沦为一纸空谈。相较于前者的明目张胆,后者更具有隐蔽性和迷惑性,我们尤须警惕。如何防止集体决策“走过场”,让其发挥真正的作用?笔者认为,还须在以下几方面发力:

首先,要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牢牢守住权力运行的“各道关口”。组织、纪检部门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监督必须动真格、较真劲,绝不能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要打消“不愿监督、不能监督、不敢监督”的顾虑,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其次,要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末位表态等制度,规范民主集中制的必要程序,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加强“三重一大”会议全程纪实管理;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权力运行细则和流程,既阳光晒权,又阳光晒责,最大程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再次,要发挥“嵌入式”监督实效。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切实发挥作用,通过参加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会议、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确保集体决策制度落实落地,形成党内民主的良好风气。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领导干部须谨记公权姓公,必须为公,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切不可大搞“家长制”、“一言堂”,任性用权,否则,必将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栽跟头”。(石鼓区纪委监委  欧阳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