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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不以为然”为“引以为戒”

来源:石鼓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3-18

前不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报道了贵州省印江自治县教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江航军受贿案。此前江航军被组织约谈过,他却不以为然,我行我素,最终坠入深渊,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受到处分做了检讨,本应痛改前非,更加廉洁自律。但一些党员干部犯错之后不思悔改、一而再、再而三“闯雷区踩红线”。如江苏省某市一街道居委会会计王某传,在短短四年时间内,受到3次党纪处分,可谓屡查屡犯的典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雷霆万钧之势正风肃纪反腐,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打虎拍蝇猎狐,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在反腐败的持续高压态势下,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干部受了处分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重蹈覆辙?

究其思想根源,部分党员在思想上没有根本转变,自以为违纪犯错,都是一些“小问题”,没有真正弄明白错在哪里、为什么错、危害到底有多严重,对党纪国法不以为然,缺乏敬畏之心,甚至对组织的处理有抵触心理。部分党员干部心存侥幸,“好了伤疤忘了疼”,认为自己被查到是偶尔“倒了霉”,只要今后隐蔽点,不被组织、他人发现,就不会再次“撞枪口”。思想上不以为然,行动上不引以为戒,部分党员干部在违纪违法被处理后不仅“旧病复发”,而且更加放纵,最终坠入犯罪的深渊。

“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这是扁鹊见蔡桓公时的早期诊断,可惜蔡桓公没有重视,最终不治身亡。出错并不可怕,怕的是面对错误不知悔改,一错再错。江航军从组织约谈到锒铛入狱,是一个错误逐渐积累的过程,组织一次次亮明“红线”、拉响“警报”,都是为了最大限度爱护党员干部,可是江航军却没有领会到组织的良苦用心。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纵观落马干部的堕落史,很多都是从小错不以为然酿大错的演变过程。错既发生,改之为善行,不改成祸端。知耻近乎勇,党员干部要知错就改,把严以律己内化为行动标准,将党纪国法作为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常怀畏权之心,常除贪欲之害,谨小慎微,做防微杜渐的明白人。(石鼓区纪委监委  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