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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让职权成了谋私的“利器”

来源:石鼓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3-18

“罗文利用职权帮助亲友承揽工程、投资入股、‘吃空饷’非法牟利、违规干预案件处理,利用职务便利在案件处理、工作安排、业务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日前,经江苏省委批准,江苏省纪委监委对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原总队长、刑事侦查局原局长罗文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3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为人民用好权。”正确看待和行使手中权力,是每名公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它不仅关系到自身的形象和命运,更关系着党的执政地位是否巩固,关系着党的前途命运。罗文作为一名身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存在动机不纯、法纪意识不强、政商关系不清,以权谋私,以权谋利,严重侵害了企业和群众利益,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破坏了营商环境。

唯有牢记初心使命,方能心底无私用权。罗文误入歧途,其根本原因是理想信念的丧失、为民宗旨意识缺失,忘记了权力来自于人民,忘了组织的教育培养,“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大肆弄权、谋取私利,以满足自己的欲望,背离了自己的初心使命,遗忘了自己入党时的铮铮誓言,缺乏底线,践踏了法纪红线。唯有时刻恪守“权力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底线,方能始终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执法者更要带头守法,万不可以身试法。罗文作为一名执法者,一名党的领导干部,理应成为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用自己的职权维护法律的权威,用自己的职权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然而,罗文却利用执法之权行违法之事,知法犯法,最终将受到法律的惩罚。要求群众做到的,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自己要做到,要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要做守法的模范。

再小的权力失去监督,都有可能酿成腐败。罗文屡次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既有其自身主观原因,也跟监督的缺失息息相关,正是由于各种监管、监督的宽松无力甚至缺失,助长了野心、养肥了贼胆,让其内心的妄念演变成了无所顾忌的贪腐恶行。只有加强对权力运行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把公权力关到制度的笼子里,才能维护制度权威,增强制度刚性。

大道至简,有权不能任性。只有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才能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让党员领导干部把法律的戒尺、纪律的戒尺、制度的戒尺、规矩的戒尺、道德的戒尺牢记于心,始终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做到秉公办事、依法用权,才能确保权力真正为民所用!(石鼓区纪委监委  吕贻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