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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关于全区4起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石鼓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28

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关于全区4起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典型案例的通报


现将我区查处的3起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石鼓区农林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曾宏辉涉嫌在征地拆迁中滥用职权问题。曾宏辉在担任石鼓区合江街道办事处主任期间,滥用职权,在拆除友爱村主任何某辉房屋时为其虚增房屋拆除面积、改变房屋结构,使何某辉一家在房屋拆除中多获赔偿40.4437万元。在明知村民何某猪场(未建成)实际测量面积只有560平方米,仍按1304平方米对何检未建成的猪场进行拆除赔偿,使何某未建成猪场在拆除中多获赔偿32.5303万元。共计造成国家损失72.974万元。曾宏辉收受两人贿赂25万元。合并其他违纪违法事实,2017年6月,曾宏辉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2018年3月,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2.石鼓区原友爱村主任何绵辉为多获得征地拆迁赔偿款,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案。2013年,来雁新城项目征地,何绵辉的住宅在征拆范围内,何绵辉为多获取征地拆迁赔偿款,向国家公职人员曾某辉请托,并承诺事成后送其20万元。2014年,曾某辉采取虚增房屋隔热层面积、将部分砖混结构改为钢混结构等方式,最终使何绵辉一家多获得征地赔偿款40.4437万元。何绵辉按照事先承诺,将20万元送给曾某辉。2017年11月,何绵辉因犯行贿罪被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2017年12月,何绵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石鼓区角山乡杨岭社区黄家湾组原组长刘启来挪用征地款问题。2014年,刘启来利用其管理、分配征地款的职务之便,挪用征地款6.05万元作个人开支长达31个月。2018年2月,刘启来被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4.石鼓区松梅村原罗老屋组组长罗文革私分迁坟补偿款问题。2015年,松梅村罗老屋组组长罗文革在受村部委托组织征地迁坟中,伙同他人将本应入组账的结余资金2.1万元私分,罗文革个人分得1865元。2017年3月,罗文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