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鼓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28
问责情况
现将我区查处的3起生态环保领域追责问责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石鼓区城管执法局渣土大队第二队中队长罗亚衡监管不力,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2017年底,原衡阳市造船厂被拆除,负责该片区域渣土执法的罗亚衡未督促施工单位设置渣土围挡,导致社会车辆将垃圾偷运此处,在日常巡查中也没有及时发现,使得原衡阳市造船厂内堆存大量建筑垃圾和固体废弃物,造成生态环境污染;对华耀城碧桂园十里江湾项目工地白天违规运输和违规倾倒渣土巡查不到位。2018年7月,罗亚衡受政务警告处分。
2、石鼓区蒸水北堤项目指挥部工作人员夏翠兰工作失职,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2017年底,石鼓区长湖堤居民楼和原衡阳市造船厂部分厂房被蒸水北堤项目指挥部拆除。蒸水北堤项目指挥部安排夏翠兰尽快将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及固体废弃物进行清运。但夏翠兰未能及时联系相关人员完成蒸水北堤项目范围内建筑垃圾和固体废弃物的清运工作,从而造成生态环境污染。2018年7月,夏翠兰受政务警告处分。
3、石鼓区五一街道安环站干事欧阳菊萍工作失职,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欧阳菊萍作为五一街道具体检查环保工作的干事,工作失职,巡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原衡阳市造船厂内建筑垃圾堆积,造成生态环境污染。2018年7月,欧阳菊萍受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