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石鼓纪检监察网 > 信息公开 > 其他

【两个责任书记谈】步伐一致、力度统一确保“两个责任”落实——角山乡党委书记莫尚辉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25

  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作为乡党委书记如何落实“两个责任”,我认为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敢于担当、监督上不留死角、执纪上决不手软。

  第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所谓的主体责任就是基层党委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负主要责任,而作为党委一把手的党委书记更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因此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主动承担起这份责任,要把主要精力投放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这个责任上来,做到有机统一。在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从严治党方面找到平衡点,做到步伐一致、力度统一,确保两个轮子一起转。特别是在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上,党委书记要亲自过问,重大案件上要亲自督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

 

  第二,行动上要敢于担当。乡党委处在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前沿,直接与老百姓接触,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因此作为乡党委书记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要切实担负起这份责任,在行动上要有担当精神,要有“天降大作”“舍我其谁”的胆气和魄力。首先是抓廉政教育。党委书记要亲自带头授课,除了常规的政策法规文件学习之外,更要注重以身边的典型案例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让他们始终绷紧廉政这根弦。其次是抓领导示范。作为乡党委书记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为”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落实好民主集中制,不搞特权,放下架子,遇事多与班子成员商量,营造一个“敢说、愿说、能说”的干事氛围;二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做到不任人唯亲,能者上、庸者下,激发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氛围。“有所不为”:不插手项目建设。项目建设领域是腐败多发地,要严格按章办事,不徇私、不舞弊,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三是抓制度建设。完善的制度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最好的保障,制度管人是最好的手段,因此要进一步明确各项规章制度,告知广大党员干部哪些事可做、哪些事不可做,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三,监督上不留死角。党风廉政建设的对象是人,监督的主体也是人。说得通俗点,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一项人管人的工作,除了制度完善、以制度管人之外,要做好人管人的工作。乡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监督的主体责任,做好管人的工作,不留缝隙、不留死角。一是要抓早抓小。从身边的小事抓起,对一些苗头性问题,要及早提醒、及早处理。处理方法要“一手硬、一手软”,“硬”就是通过考核的办法,以制度做到奖罚分明;“软”就是通过交心谈心,告知对象错在哪里,这样做下去会犯什么错,起到警示作用。二是要抓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按照领导岗位、中层岗位、重要岗位三个层次,围绕事权、人权、财权、项目等涉及到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乡党委与站、办、所、室和村(管理处)党组织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第四,执纪上决不手软。党纪面前,所有党员人人平等,必须坚决反对一切特权,严格执纪,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违纪行为。领导干部更要坚持党性原则,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杜绝自己利用职权干扰执纪的同时,支持和保护执纪的同志,决不能徇私枉纪,重点要认真执行《关于对公职人员慵懒散乱奢行为问责的暂行办法》、《石鼓区国家公职人员“为官不为”问责办法》、《六个一律免职规定》、《四个一律免职规定》,要以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来整治党风党纪,对那些不配合党委政府决策,不执行上级决议的党员要痛下决心,严格按照党的纪律和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目的就是要解决群众最痛恨、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对违纪人员的温柔,就是对违纪违法人员的放纵,执纪惩处不能瞻前顾后,必须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