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鼓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29
石鼓区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石鼓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石鼓区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石鼓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石鼓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协助区委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三)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四)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五)协助区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察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
(六)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区委组织部对全区各基层纪委(纪检组)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和任免。指导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
(八)承办区委和上级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石鼓区监察委员会职能职责:
(一)监察委员会的职能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二、机构设置
区纪委监察委内设12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组织部、宣传部、干部监督室;2个二级事业单位:信息中心、财务监察所;并对外派驻6个纪检监察组,分别为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区委政法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第二部分 石鼓区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合计1359.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4.46万元,其他收入1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88.73万元;本年度支出143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1.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4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6.13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59.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4.46万元,其他收入15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3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1.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4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344.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44.46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87.76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16.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5.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46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1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16.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5.86万元,占90.1%;社会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4万元,占4.5%;卫生健康支出32.23万元,占2.3%;住房保障支出44.46万元,占3.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6.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0.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1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465.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8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27.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为18.66万元,公务接待费为0.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27.19万元,主要因为办案调查工作的需要,报废了一台老旧车辆,置换新购了一台执纪执法用车,导致公车用车购置费增加27.19万元。因区纪委监委拥有3辆执法办案车辆,故仍存在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2018年度预算为15万元,决算为18.66万元,决算较预算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区纪委监委办理省市区三级交办案件数量增多、办案质量要求增强、外地取证需求增大,导致公车使用频繁,故相应车辆维护及油费开支增多。公务接待费2019年度预算为0.5万元,决算为0.05万元,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单位对2019年度部门预算项目和专项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其中,自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占部门预算项目总额的0%。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1.0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1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2019年度石鼓区纪委监委部门决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