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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健、李桂珍违纪被处分

来源:石鼓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28

近期,石鼓区纪委监委查处了2名科级干部,分别为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中心副科级干部孙健和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李桂珍。前段,2人先后到区纪委监委主动投案并积极配合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经查,2009年2月至2015年11月,孙健在担任原区医保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开展医保转投业务、签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等方面为保险公司提供帮助,从中收取“居间费”7.9万元,接受保险公司以“合署办公费”的名义支付区医保中心经费29.8万元。此外,孙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2016年4月至2018年4月期间,李桂珍利用职务便利,在开展医保转投业务、签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等方面为保险公司提供帮助,从中收受“居间费”4.1万元,接受保险公司以“合署办公费”的名义支付区医保中心经费29万元。

鉴于2人主动投案,真心悔过认错,并积极全部退缴违纪违法所得,依法从宽处理。2020年12月19日,孙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李桂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依程序免去其区医保中心主任职务。同时,追缴2人的违纪违法所得。(石鼓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