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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巡视制度是怎样演变的?

来源:湖南省委巡视办 发布时间:2022-03-29


早在夏商周时期,就有了巡视制度的萌芽。


公元前106年,汉武帝实行刺史出巡制,在中央设立十三部刺史,作为巡视地方的专职监察官,标志着古代巡视制度的正式确立。


唐太宗时将全国划分成10个监察区,由中央派遣官员在监察区内巡察。


宋代在地方设立监司,监司要在一年(或二年)内巡遍所辖地区。


元代将全国分为22道监察区,每道设提刑按察使一人, 负责对所属地区经常性的巡察任务。


明朝建立了御史巡按制度,巡按御史作为皇帝的钦差,“代天子巡狩”。


清朝沿袭并创新了明朝的巡视制度。


古代巡视制度是维护封建统治的手段,存在着天然的历史局限,但其历经数千年延续发展,在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方面,积淀了丰富的历史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借鉴,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为我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