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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实行“三选”机制 破解巡察抽人难题

来源:石鼓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12-07

建好巡察干部队伍是提高巡察质量的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石鼓区实行“定向选、双向选、组织选”的“三选”机制,有效破解巡察干部抽人难的问题。

一、定向选,变“过得去”到“过得硬”

通过“以干代训+专业队伍+三方联审”定向选工作机制,有效破解单位“不愿派”的问题。一是“以干代训”储备巡察力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推荐干部到区委巡察岗位“以干代训”的通知》,要求全区每个单位定向推荐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作风过硬、综合素质高的同志到巡察岗位锻炼,建立巡察后备干部库,为巡察工作开展储备初步人选,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更新,今年来已更新两轮,巡察后备干部库人员已达132人,保证了巡察工作力量充足。二是“专业队伍”充实巡察力量。根据巡察工作计划,定向从多个职能部门优选建立专业人才库。现专业人才库人数已达59名,其中纪检监察专业人才10名、组工(党建)工作专业人才10名、意识形态工作专业人才9名,财务审计专业人才10名,公检法司、工程建设、文秘综合等其他专业人才20名,研究生占比10%,本科学历人员达到80%。同时结合“石鼓巡察小讲坛”对后备干部开展巡察专业理论培训,确保了业务人员专业化,为巡察工作提供强有力专业支撑。三是“三方联审”优选巡察力量。针对每次巡察单位及任务的不同,巡察办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对从后备及专业人才库抽调中进行初步筛选,再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结合干部履历、工作能力和回避制度进行联合复核,做到人岗相宜。每轮巡察时,组员有巡察经验和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分别占比60%和50%,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党员占比80%以上,确保了巡察组人员结构标准化、规范化,真正实现了来之能干、来之能战。

二、双向选,变“被动干”到“主动想”

实行“组长选任+组内选配+组员选队”双向选机制,破解了部分干部“不愿来”的问题。一是组长“双向选任”。充分发挥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工作经验、工作作风过硬等优势,在征求其本人意愿的前提下,将其纳入巡察组长库,授权参与巡察担任正副组长,实现双向选任。至目前,共授权8名四级调研员担任组长开展巡察,其中区卫健局四级调研员陈某担任组长共开展了4轮巡察,成效显著,获得区委高度肯定。二是组内“双向选配”。充分发挥巡察组内优势互补的作用。制定《巡察人员优化组合意向表》,根据任务特点,副组长和组员可提前进行申请加入哪个巡察组,巡察组长也可以选择本组副组长和组员,由巡察办再进行综合选配,从而达到任务选人、能力选组的目的,避免“硬撮合、拉郎配”,充分发挥了人员组合效能最大化。五届区委第三轮巡察,3名巡察组长、3名副组长和10名组员进行了自由结合、双向选配。三是组员“双向选队”。充分发挥巡察工作传帮带作用。巡察组内采取“老手+新人”的方式进行工作组合,老组员可以选择“新徒弟”,新组员也可以挑选“老师傅”,最终在组长的调配下完成组员选队,巡察队伍形成新老搭配的梯队模式,今年两轮巡察已培养“新人”20余人,达到了巡察工作与个人能力共同进步的目的,确保了巡察队伍的延续性。

三、组织选,变“抽不动”到“抢着来”

通过“领导审定+工作鉴定+组织推荐”组织选机制,较好的破解了人员“不给力”的问题。一是领导审定确保“向心力”。对于专业过硬且进入巡察后备干部库的干部,如所在单位无故不愿选派的,区委巡察办及时上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长对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提高各单位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确保了组织选人的“向心力”。二是工作鉴定激发“源动力”。每轮巡察结束后,出具《参加巡察干部个人鉴定表》,从政治素养、组织纪律等方面对抽调干部按“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进行评价并存入个人档案。每轮巡察结束后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巡察干部在每年的纪委全会上进行表彰,不断激发抽调干部的“源动力”。三是组织推荐提升“吸引力”。 出台《巡察机构抽调干部管理办法》,明确抽调巡察期间的表现,作为抽调干部在原单位绩效考核、奖优评先、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对表现特别优秀的抽调干部直接向区委推荐优先提拔重用,有效提升巡察“吸引力”。目前,巡察抽调干部中已有24人被提拔重用。(石鼓区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