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财预[2020]151号文件精神,报经区领导核批,特下达区扶贫办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三批),详见附件。
区财政局预算指标已下达至区扶贫办,项目资金按石鼓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请广大干群监督。
监督电话: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0734-8177803(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下达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三批)指标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