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石鼓区财政局2013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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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由石鼓区财政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
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本年报统计数据的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要求,自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全面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了做好该项工作,局办公室专门安排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近几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社会各界评价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内容
我局2013年度累计公开政府信息437条,较上年增加4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部门动态信息140条,通知公告18条,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50条,规划计划10条,采购信息21条,重要工作145条,统计数据35条,人事信息18条。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确定了以网站公开为主要公开形式,所有主动公开的信息均在中国·石鼓党政门户网(www.hysgq.gov.cn)进行公开。同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和对外办事指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
年石鼓区财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
年度石鼓区财政局财政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为零。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政务公开日常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
(二)经费保障情况
1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经费项目支出1.2万元。
2
、截至2013年底,尚无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因此,未发生任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行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3
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公开的内容仍不全面,公开属性的分类仍有部分误差。二是对《规定》理解仍有部分偏差,公开的程度离上级要求仍有距离。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衡阳市石鼓区财政局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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