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石鼓区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人:曹美丽
办公地址:衡阳市石鼓区石鼓路66号政府楼4楼办公
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421001
联系方式:0734-8177628
石鼓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对接湘南地区、长株潭城市群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全区经济总体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三)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政府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企业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四)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牵头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五)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六)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七)统筹推进全区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八)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石鼓区发展和改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党务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工作;协调后勤服务和新闻信息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行政审批股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与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协调联络,接受其业务监督指导。协助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等相关工作。
(三)综合规划股(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办公室、公车改革办公室)负责拟订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计划执行情况的监测调度和监督检查。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政策建议;负责经济政策的统筹协调;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综合研判分析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和有关政策建议;研判工业发展趋势,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发展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承担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办公室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和统筹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组织指导和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组织实施觉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及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重大问题;负责能源体制改革工作;按规定权限上报和安排全市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统筹全区信用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运用。
(四)固定资产投资股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负责重大项目建设领域向上级发改部门的争资跑项工作;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提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申报并转发下达中央、省、市、区预算内投资计划;综合协调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牵头协调重大项目库项目储备及系统维护工作;承担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股研判社会事业发展形势,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协调文化、教育、政法综治、卫生健康、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电影、体育、民政等领域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申报和下达相关领域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研究提出人口发展、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及相关体制改革。参与拟订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方案,推进体系建设,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创新相关工作;统筹农业、工业、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集聚区、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促进产业创新和跨领域新兴产业发展。负责以上领域向上级发改部门的争资跑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