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区政府部门 > 教育局 > 政策文件及解读

【区教育局】 关于石鼓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08-16 00:00     

李志纯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落实合江中学和合江小学享受农村学校待遇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2001年衡阳市行政区划调整,原郊区的五一、有爱、江霞三个村划入石鼓区,其学校也一并划入石鼓区。2006年江雁机械厂内子弟中学、小学,并入石鼓区教育局管辖学校,分别与合江中学、合江小学合并,校名一直沿用至今。合江中学与合江小学位于石鼓区合江街道辖区内,两校有着深厚的办学底蕴和历史,多年来培养了一大批莘莘学子,为我区的教育事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教师的待遇问题,依据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人社发〔201553号文件,我区辖区内角山镇与黄沙湾街道松木片区内学校工作教师于20151月开始享受相应待遇补贴。但因合江街道未纳入我区农村乡镇范围内,故合江中学与合江小学工作的教师也不能纳入乡镇补贴发放人员之内。

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快速发展和政府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及投入,我区的教育事业也是日新月异。同时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怀与帮助,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石鼓区教育局  

201986   

 

 

 

 

责任领导:欧阳芳玉            承办人:  

联系电话:189****1130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人大联工委、区政府办建议提案室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