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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 关于石鼓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8-16 00:00     

阳衡湘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临聘教师与编内教师同工同酬的建议》(第15号)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2017年,市有关部门按照当年我区学生人数,核定我区教师总编制数为919人(较之前编制数核减了120人)。目前我区在编教师总数已经接近饱和,由于编制数的限制,近两年教师招聘只能采取缺一补一的办法(即退休多少人,招聘补充多少人),但是在编教师中因外借、长年病休及放开二孩后产假人数的增加,和近两年改扩建学校班额的增加,招聘教师人数远不能满足学校正常教学的需要,只能通过聘请临聘教师来弥补这一缺漏。

随着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关于临聘教师同工同酬、同等待遇呼声也越来越高。我局一直关注临聘教师问题,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我局多次与区编办、财政局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并开展对我区学校临聘教师问题的调研,向编制、财政等部门多次行文,呼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彻底解决这一制约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难题。

由于现行的公办学校财政拨款方式,不允许学校通过其他收费方式增加收入(市纪检、物价部门严格检查,有违规者一律处罚),因此,由于体制上的原因,不在编的临聘教师确实在工资、待遇等方面难以得到保障,与在编教师存在着差异。201812月,在反复研究权衡之后,我局制定了《石鼓区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对教学临聘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障、聘用程序、福利待遇及权利和义务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尽管在现行体制下,彻底解决临聘教师问题还存在一定难度,但作为教育主管部门,我局仍致力于维护临聘教师的合法权益,尽可能缩小临聘教师与在编教师在工资、待遇等方面的差距。一方面我局继续争取政府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要求各学校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积极与区编制、财政等部门协调,想方设法采取有效措施和方法,有效解决临聘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同时加强规范管理,保障临聘教师的合法权利。经区教育局的不懈努力,临聘教师待遇问题已取得一定的效果。如,2013年我区将临聘教师工资待遇由1200/月提高至1500/月。2017年再次对临聘教师工资待遇进行调整,由1500/月提高至2000/月。2018年教师节前,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指示,将逐步在现有2000/月待遇的基础上,为临聘教师购买社会保险。同时教育局还出台《石鼓区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确保临聘教师应有的待遇得到保障。

逐步缩小临聘教师与在编教师在工资、待遇等方面的差距,切实保护好临聘教师的合法权益。为此,教育部门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对临聘教师的规范管理。严格控制临聘教师的数量,教育局严格审核各学校临聘教师需求数,学校必须按需聘请,可聘可不聘的工作岗位不聘,超编学校原则上不再聘用临聘教师。对于临聘满一年以上教师,考虑逐年提高其薪酬待遇;在职称评审、继续教育方面临聘教师与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在签订聘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等方面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逐步规范对临聘教师队伍的建设。近年来,各学校临聘教师来源基本上是大学应届毕业生及部分刚参加工作不久(毕业后3年内)的人员。临聘教师教学业务能力与在编教师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造成了各方面(如学校、家长、学生等)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担心。为解决这一难题,我局人事师训股将组织临聘教师集中,聘请市、区级教学名师和管理人员对其进行系统化的培训。同时还将临聘教师的培训纳入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之中。

三、多渠道扩宽临聘教师聘请渠道,20196月,我们就临聘教师问题还专程与衡阳师范学院进行接洽,与衡阳师院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我区推荐优秀学校将作为衡阳师院应届毕业生教育实习基地,衡阳师院将从各系中选派优秀毕业生到我区学校进行跟岗实习,实习期间能力突出的学生,我区也将参照临聘教师标准发放相应薪酬待遇。

目前,临聘教师问题已引起区委、区政府领导们的高度重视,相信我局在上级领导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全力合作下,能解决好临聘教师同工不同酬的问题,以确保临聘教师该享有的待遇依法享受,“同工同酬不会只是愿景,更须成为现实。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石鼓区教育局  

201986   

 

责任领导:欧阳芳玉            承办人:  

联系电话:189****1130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人大联工委、区政府办建议提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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