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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石鼓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9-05-14 16:00     

石鼓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起草部门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中共石鼓区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民政服务能力建设。

(五)负责全区行政区域行政区划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政府驻地迁移和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行政村的设立、裁并、更名、迁移的备案工作;负责区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平安边界建设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区婚姻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组织实施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管理各级拨付的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负责全区民政统计工作。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上级深化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全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与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组织起草维护老年人权益以及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机构设置 

  石鼓区民政局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规划财务人事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股儿童福利股养老服务股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股城乡居民收入核对股9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石鼓区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及所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使用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4020.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90.76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168.76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变更以及财政减少拨款。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4020.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90.7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168.76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变更以及财政减少拨款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90.7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8.1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92.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支出等。其中: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30万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3.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5万元;其他优抚支出3350万元;行政运行4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90.76万元,同口径比2018年预算减少3083.76万元,下降45%。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2019“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无变化。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81231日,我单位无车辆专业设备。

  5、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77.7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77.72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C:\fakepath\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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