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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石鼓区民政局部门预算

来源: 石鼓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4-29 16:20     

 2024石鼓区民政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起草部门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中共石鼓区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四)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民政服务能力建设

4.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民政服务能力建设

5.负责全区行政区域行政区划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政府驻地迁移和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行政村的设立、裁并、更名、迁移的备案工作;负责区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平安边界建设工作

6.负责指导全区婚姻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组织实施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10.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3.管理各级拨付的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负责全区民政统计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上级深化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全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7.有关职责分工。与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组织起草维护老年人权益以及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我局内设股室9个,所属事业单位4个,全部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人事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股儿童福利股养老服务股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股城乡居民收入核对股。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石鼓区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石鼓区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石鼓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石鼓区福利院。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即本部门本级预算。本部门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617181920表均为空。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204.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04.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资金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56.8万元,上升85.98%主要是2024年社会救助发放标准有所提高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204.4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2.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6万元,农林水支出12.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5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增加556.8万元,上升85.98%主要是2024年社会救助发放标准有所提高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204.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2.86万元,占94.06%卫生健康支出25.6万元,占2.13%农林水支出12.36万元,1.02%住房保障支出33.59万元,占2.79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544.0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60.3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慈善工作经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我区慈善事业的发展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服务李岳华生活费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退休人员生活待遇;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城乡社会救助中心工作正常运转;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社工站购买服务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区社工站的正常运转;90岁以上高龄老人长寿生活补7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给90-100岁的高龄老人;百岁老人长寿生活补贴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给100岁以上的老人;角山敬老院运营经费5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角山敬老院正常运转;养老机构责任险补贴6万元,主要用于补贴养老机构责任险的购买;残疾人两补101.0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160.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低保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6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低保金;临时救助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临时救助金;流浪乞讨补助金0.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给流浪乞讨人员;特困供养金36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的生活和护理补贴;孤儿保障金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给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2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衡阳市驻永顺县乡村振兴对口帮扶干部生活补贴12.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对口帮扶干部相关待遇。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63.96万元,比上年减少1.25万元,下降1.92%,主要是由于厉行节约,缩减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度减少,下降100%,主要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缩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 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次会议;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培训;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20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4.06万元,项目支出660.3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石鼓区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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