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民政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加快民政法治工作建设,进一步做好民政普法工作,特制定我局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届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为全区民政工作健康、有序、快速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宪法学习,牢固树立宪法权威
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通过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宪法进民政服务窗口”“宪法进民政服务机构”“宪法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活动,阐释并领会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与意义。同时,以进行宪法实施案例宣讲的方式,用生动形象的案例讲解向群众宣传和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从而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民政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
各股室及局属各单位应根据职能分工,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在清明节、“六一”儿童节、“七夕”、“中华慈善日”等时间节点,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大对文明殡葬、未成年人保护、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管理、慈善公益等领域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
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完善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工作方式,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组织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将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深入基层民政服务对象,开拓普法宣传阵地,发挥行业协会、志愿者团体、社工组织和村(居)委会在民政普法中的骨干作用,大力普及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民政法治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做好今年的普法和法制政府建设工作,是落实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履行民政职能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把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穿于民政工作中。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要根据工作实际,按照计划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抓好落实,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要坚持把学法与用法、党风廉政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推广。
(三)认真梳理,及时总结。在实施计划过程中,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普法规划要求,查找薄弱环节,落实普法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1.石鼓区民政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2.石鼓区民政局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石鼓区民政局
2022年6月10日
附件1
石鼓区民政局“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普法任务 | 责任部门 |
1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
2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
3 | 民法典(婚姻篇) | 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
4 |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 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 |
5 |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 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 |
6 |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 区划地名股 |
7 | 殡葬管理条例 | 社会事务股 |
8 | 未成年人保护法 | 儿童福利股 |
9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养老服务股 |
10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养老服务股 |
11 | 慈善法 | 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股 |
12 | 志愿服务条例 | 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股 |
附件2
石鼓区民政局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一、共性清单
序号 | 普法重点任务 |
1 | 认真贯彻实施国、省、市、区“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并公布本部门行业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做到普法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
2 |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 |
3 | 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
4 | 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讲活动。 |
5 | 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 |
6 | 结合“清廉机关”建设,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
7 | 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
8 |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是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
9 | 在部门门户网站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向区委依法治区办报送不少于1个典型案例。 |
10 | 认真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为扫黑除恶、安全生产、防溺水等全区底线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大力宣传《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标准化建设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
二、个性清单
序号 | 普法重点任务 |
1 | 在开展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社会组织管理、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等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民政工作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帮助各位民政工作对象学习了解相关法律政策,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2 |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纳入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专门组织慈善法培训,利用“中华慈善日”等时机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
3 | 组织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培训,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利用单位党政门户网进行宣传;利用会议、培训班等契机开展专题讲座。 |
4 | 做好《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宣传,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建立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规范流程。开展《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宣传活动,解读《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规定内容和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相关工作规定要求。 |
5 | 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宣传培训,提高养老服务经办人员的养老机构管理法规政策水平。 |
6 | 组织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宣传培训会,列入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组织全区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利用“5·20”等特殊日期集中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