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石鼓区民宗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 负责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
2. 参与民族经济工作,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和各项社会事业,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繁荣、发展。
3. 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宗教关系和谐稳定,引导宗教界人士、广大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4. 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和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工作。指导宗教组织依法依章开展活动,完善管理规章,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
5. 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处理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配合做好反邪教、反恐怖活动中有关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协助组织民族、宗教人士开展对外友好交往等各项联谊活动。
6.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7. 负责民族成分的认定、更改工作。负责报考大中专院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和民族地区汉族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8. 承担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工作、受理有关行政复议,参与有关行政诉讼。
9. 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0.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2024年5月下发《石鼓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组建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划入区委统战部的民族、宗教管理职责。按照区委编办核定,我局内设股室3个,即办公室、民族事务股、宗教事务股。所属事业单位1个,即区民族宗教事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即本部门本级预算。本部门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6、17、18、19、20、21表均为空。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资金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新组建单位。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4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7万元。支出预算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新组建单位。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48万元,占比58.9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5万元,占比8.74%;卫生健康支出3.75万元,占比5.08 %;城乡社区支出14.95万元,占比20.26%;住房保障支出5.17万元,占比7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73.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8.0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较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新组建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5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较无法与上年进行对比,原因是本单位为2024年新组建单位。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 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财政专户预算:2025年本部门财政专户预算0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