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职责及内设机构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
六、公开套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⑴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⑵拟订全区扶贫开发发展战略、政策措施、扶贫标准、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及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⑶负责分配和管理扶贫资金物资;负责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牵头组织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负责管理扶贫开发项目,指导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
⑷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区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⑸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工作,开展贫困地区干部有关扶贫政策和扶贫开发的培训工作。
⑹承担协调扶贫开发系统风险防控、涉贫信访和舆情处置工作责任。
⑺承办石鼓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⑻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⑴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档案、保卫、会务、信访、人事、接待、收发、保密、机要、后勤、资产管理及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对扶贫领域信访问题的受理、交办、办理、核查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承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区扶贫开发有关政策、措施和重大决策;负责组织扶贫工作重大课题、发展战略的研究;起草有关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组织、协调和指导贫困地区的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宣传工作;负责涉贫舆情的监控、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设计、论证、筛选、组织实施中央、省、市及区财政扶贫资金重点产业项目。
⑵督查考核股。负责做好区本级脱贫攻坚督查巡查、明查暗访、考核评估、检查验收工作;督促检查国家、省、市发现及交办的问题整改及落实情况;负责上级精准脱贫攻坚检查考核验收等日常服务工作;负责“三落实”管理系统工作;受理涉及扶贫资金项目的群众举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工作。
⑶社会扶贫政策协调股。负责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活动;会同区驻村办制定区驻村帮扶工作方案,对驻村工作队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对区联村帮扶单位进行管理和考核,指导全区结对帮扶工作;组织、协调本区以党政机关为主体的扶贫工作,组织民间力量参与我区扶贫公益活动;制定扶贫开发科技推广、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全区党政干部和扶贫系统的干部扶贫培训;指导镇(街道)扶贫培训工作。
⑷规划财务股。负责拟订年度扶贫开发建设计划;参与拟订涉及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负责指导贫困地区扶贫开发的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扶贫资金审计、绩效评价相关工作;协调有关金融部门支持贫困地区、贫困户产业开发以及有关商业银行扶贫贷款及特惠保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⑸贫困监测股。负责全区贫困户信息系统管理、扶贫统计监测、抽样检查和指标管理;指导和监测全区贫困退出工作;按照农村贫困人口扶持标准,承担扶贫对象确定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责任;根据扶贫开发总体规划,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库建设,负责扶贫资金、项目、物资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设计、论证、筛选、监督扶贫项目;拟订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办法。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及所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使用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全年收入预算总计3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0万元、上级专项拨款0万元。 本机构今年新成立,所以无与往年对比情况。
(二)支出预算:2019年全年支出预算总计30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30万元,本机构今年新成立,所以无与往年对比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 : 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因我单位暂未有正式人员编制,单位人员编制均在其他部门,所以无基本支出预算,本机构今年新成立,所以无与往年对比情况。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支出等。本机构今年新成立,所以无与往年对比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本机构今年新成立,所以无与往年对比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机构今年新成立,所以无与往年对比情况。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台,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5、2019年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根据《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35号)的要求,现将本单位2019年年初预算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2、“三公”经费:纳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9年石鼓区扶贫办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套表.xls
石鼓区扶贫办公室2019年年初预算扶贫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