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人社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预算经济科目)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衡阳市石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机构设置。人社局内设7个机构,其中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动监察大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为独立预算单位;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为内设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人社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71.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8.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上级专项资金1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3.36万元,主要是我局今年组织全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需要增加预算。
(二)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71.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171.8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3.36万元,主要是我局今年组织全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需要增加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71.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57万元,占8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8,占14 %;住房保障支出9.28万元,占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53.8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 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全区事业单位招聘、人事管理、职称评定等方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聘请律师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机关运行经费31.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4万元,上升14%,主要是我局今年组织全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需要增加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3 万元,拟召开工资调资会议,人数 40 人,内容为全区劳资会议。培训费预算 0 万元,拟开展 0 培训,人数 0 人,内容为 0 ;拟举办 0 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5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0.83 万元,项目支出 18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