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人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部门职责及内设机构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公开套表
一、部门职责及内设机构
1、职能职责
(一)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供给水平,为用人单位管理和开发人力资源提供相关服务,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指导和管理,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组织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和指导工作。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生育、失业保险的发展规划;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推行并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制度改革,落实办理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晋级晋档、转正定级、晋职增资、退休审批、待遇调整、考工定级、工人调动和工资统计等工作。
(七)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评审上报、聘任管理工作,引进人才,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八)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手续,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年度考核、奖惩、任免(职)和干部调配手续的办理,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的有关工作。
(九)负责选拔生及“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工作,做好岗位安置、聘用考察、待遇保障、政策落实等事项。负责人才交流管理服务工作,承办辖区流动人员档案托管、人事代理、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社区工作人员、改制企业人员档案管理,做好人才流动、调配工作。
(十)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 1个行政单位、4个二级机构及6个内设股室组成。行政单位具体为局本级;二级机构具体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内设股室具体为办公室、工资福利股、基金监督股、政策法规与争议仲裁股(行政审批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网络和信息中心共6个股室。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局本级及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2019年5月石鼓区机构改革后,我局原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石鼓区委组织部,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划入石鼓区医疗保障局,军官转业安置职责划入石鼓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6月,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整合,组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归口管理使用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827.6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62.68万元,上级专项拨款2265万;收入较去年增加2655.85万元,主要是因为2019年我局下属各二级机构取消独核算,账务并入人社局局机关一并核算,项目和人员增加,各项收入均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827.6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2.23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3万,住房保障支出32.14万;支出较去年增加2655.85万元,主要是因为2019年我局下属各二级机构取消独核算,账务并入人社局局机关一并核算,项目和人员增加,各项支出均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27.6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①基本支出441.18万元;②项目支出2386.5万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000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265万,社会保险区级配套经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经费、基金监督举报奖励81万,劳动保障5个专项行动经费、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12万,调资、档案管理、职称评定、岗位设置等经费10万。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0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36万元,同口径比2019年预算增加41.26万元,增加132%(含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合并数据)。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上升2.36万,原因是2019年我局下属各二级机构取消独核算,账务并入人社局局机关一并核算,“三公”经费增加。
3、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石鼓区人社局整体支出2,827.6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涉及项目支出93万元,其中:财政业务专项经费93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公开套表
2020年区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劳动监察5个行动1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