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石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供给水平,为用人单位管理和开发人力资源提供相关服务,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指导和管理,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组织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和指导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生育、失业保险的发展规划;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推行并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制度改革,落实办理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晋级晋档、转正定级、晋职增资、退休审批、待遇调整、考工定级、工人调动和工资统计等工作。
7、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评审上报、聘任管理工作,引进人才,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8、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手续,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年度考核、奖惩、任免(职)和干部调配手续的办理,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的有关工作。
9、负责选拔生及“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工作,做好岗位安置、聘用考察、待遇保障、政策落实等事项。负责人才交流管理服务工作,承办辖区流动人员档案托管、人事代理、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社区工作人员、改制企业人员档案管理,做好人才流动、调配工作。
10、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负责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12、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股室7个,所属事业单位4个,全部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工资福利股、基金监督股、政策法规与争议仲裁股(行政审批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工伤保险股。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石鼓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石鼓区就业服务中心、石鼓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石鼓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单位在职人数45人,编制人数5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石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即本部门本级预算。本部门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6、17、18、19、20表均为空。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663.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663.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资金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974.82万元,上升867.64%,主要是测算口径不同,本年预算包括了项目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663.4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37.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66万元,农林水支出40万元。支出较去年加5974.82万元,上升867.64%,主要是测算口径不同,本年预算包括了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663.4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37.88万元,占98.12 %;卫生健康支出36.91万元,占0.55 %;住房保障支出48.66万元,占0.73 %;农林水支出40万元,占0.6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767.1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奖金、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896.3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等,其中:城乡居民死亡申报奖、生存认证经费、代办经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合法权益,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营等方面;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作用,加强资金保障,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和创业就业,推动经济社会有序稳定发展等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预留补助支出45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年度区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及时足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就业专项补助区级配套资金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保持全区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努力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劳动仲裁专项经费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区内劳动纠纷案件能够得到妥善的调解和解决;三支一扶人员专项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上级要求招募并安置我区三支一扶人员,保障他们的生活补贴及社保待遇及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区级配套(含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经费、基金监督举报奖励经费、网络信息中心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区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征缴、个人账户管理、待遇审核、待遇支付、基金财务管理、稽核监督、生存认证等基本养老保险服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及网络信息化建设平稳发展;社区及改制企业人员养老金补差支出2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内社区及改制企业退休人员、退役士兵、66号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工人的生活补助;同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助支出158.62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建立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确保符合待遇领取人员的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城乡居保缴费补贴、丧葬费补贴、特殊困难群体缴费补贴支出32.62万元,主要用于补贴本年度参保人员死亡丧葬费、缴费补贴、特困群众参保补助;部分军退人员岗位补贴资金支出842.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区内六类军退人员被妥善安置,依法享受各类社保权利及生活补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90.3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4万元,下降1.57%,主要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度减少1.28万元,下降85.33%,主要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缩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 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1万元,拟召开1次会议,人数约50人次,内容为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推进会议等;培训费预算0.1万元,拟开展1次培训,人数50人,内容为全区社保及就业政策业务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66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13万元,项目支出5896.3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