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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针对《关于开展区本级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的解读

来源: 石鼓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02-27 11:16     

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与条件是什么?

答:对象: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在石鼓区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条件:2017年1月以后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与之签订了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本次补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底。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和期限是什么?

答: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但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1)企业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纸质、电子)

(2)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申报花名册(纸质、电子)

(3)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的明细账单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企业申报享受社保补贴员工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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