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区政府部门 > 司法局 > 财政信息

【区法制办】 石鼓区法制办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石鼓区法制办      发布时间:2019-07-22 09:25     


2018年法制办部门决算参考模板


目录

第一部分法制办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法制办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拟订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2、承担审查各部门报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责任。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3、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登记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审查申请。

4、负责清理、编纂政府规范性文件,编辑本区出版的规范性文件汇编正式版本。

5、研究涉及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区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订有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相关文件和答复意见。

6、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指导有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工作。承担协调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

7、负责依法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全区行政法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做好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关牵头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试点。

9、承担全区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申请区人民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区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区政府的行政应诉事项。

10、负责全区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开展对外政府法制业务交流,负责政府法制信息工作。

11、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者论证说明。

12、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石鼓区法制办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根据上述职责区法制办内设:行政复议应诉室、规范性文件审查室、合同审查室、依法行政指导监督室、法制审核室、办公室6个部门。

(二)决算单位构成。法制办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法制办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表

2018年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87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9.22万元,减少9.58%,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6.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9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8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7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9.22万元,减少9.58%,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22万元,减少10.01%,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73万元,占61.23%;公共安全(类)支出20万元,占24.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9万元,占7.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54万元,占3.06%;住房保障(类)支出3.5万元,占4.2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8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0.73万元,支出决算为5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持平年初预算数。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持平年初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

年初预算为6.09万元,支出决算为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持平年初预算数。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

年初预算为2.54万元,支出决算为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持平年初预算数。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持平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7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35.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2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持平年初预算数。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公务接待费用增加,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持平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1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个、来宾31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已作为附件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0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2018年度石鼓区法制办部门决算公开套表

2018年度法制办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