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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2023年石鼓区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石鼓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8-18 18:11     

2023年石鼓区司法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全区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律师管理等司法行政工作任务。

2、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登记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审查申请。

3、承担全区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申请区人民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区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区政府的行政应诉事项。

4、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者论证说明。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内设股室8个,所属事业单位2个,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政工室、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与法律事务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与规范性文件管理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基层法治建设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股等8个股室。

所属事业单位为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2个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石鼓区司法局本级。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即本部门本级预算。本部门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6、17、18、19表均为空。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33.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3.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资金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5.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原全区代编的人员类项目经费纳入本部门预算,二是人员经费中工资及社保费用、公用经费均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33.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2.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7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5.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原全区代编的人员类项目经费纳入本部门预算,二是人员经费中工资及社保费用、公用经费均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33.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2.52万元,占78.9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6万元,占8.68%;卫生健康支出22.67万元,占5.23 %;住房保障支出30.74万元,占7.0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33.5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包括业务工作经费支出、运行维护经费等,其中业务工作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等方面;运行维护经费0万元,主要用于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32.5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1万元,增长3.53%,主要是由于增加新招录工作人员。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度减少0.51万元,下降11.31%,主要是由于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 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5

万元,拟召开2次会议,人数约50人次,内容为部门工作例会会议等;培训费预算0.5万元,拟开展1 次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干部学习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3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石鼓区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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