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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石鼓区2022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来源: 石鼓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6-10 09:58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全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总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聚力“中心化攻坚年”,着力推行分类分众标准化普法,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实现普法依法治理从有形覆盖转变为有效覆盖,助力城乡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和“衡阳群众”“法治物业小区”品牌创建,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推进“三强一化”,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建设宜居宜业宜创宜游“锦绣新石鼓”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加强重点内容学习宣传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辅导学习。

2.持续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把宪法宣传作为全年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切实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培育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落实宪法“七进”,组织开展现行宪法颁布4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信仰根植人心。

3.重点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着力服务民生,聚焦群众需求,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精准化和常态化。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之民法典专题宣讲团,建立民法典宣传资源库,在全区组织开展“美好生活·典亮雁城”民法典专题宣讲活动,推动民法典“进千村千校、入万企万家”,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实实在在护民生、解民忧,“典”亮幸福生活、“典”亮大美雁城。

4.着力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保密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组织参与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5.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聚力清廉衡阳、清廉机关、清廉单元建设,把党内法规、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清单和学法考法题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6.加强与推进“三强一化”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紧紧围绕强创新、强开放、强集聚和区域中心化发展目标,服务产业链建设、园区升级、企业发展、要素支撑、产业升级和人才引进等重点工作,大力开展与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回应民生关切,围绕禁毒、扫黑除恶、反电诈、防性侵、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含消防)、行政处罚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工作和底线工作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着力开展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宣传,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福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强化统筹部署,进一步完善守法普法工作机制

7.健全守法普法议事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适时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总结经验和成绩,研究推动守法普法重点工作,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重要工作的落实。参加全市首届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

8.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普法网络、新媒体等意识形态阵地的运用和管理。综合运用中国普法“两微一端”、“湖南普法”、“微言说法”微信公众号等国、省普法平台,提升衡阳普法工作影响力。加强对“新石鼓”、石鼓融媒、各单位公众号等的运营管理,确保普法宣传的正确性和规范性。

9.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照国、省、市标准,结合石鼓区实际调整扩充责任单位,根据各单位职能职责科学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开展年度履责报告评议活动,提升评议质量,促进普法责任落实。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征集报送。

10.推行普法工作项目化、品牌化。坚持普法工作贯穿立法、执法、司法、管理和服务全过程这一理念,引导各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自行申报并实施具有本单位特色亮点的普法项目,推荐参加全市优秀普法项目评选,择优表彰、重点推广,激发各单位开展普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突出分类分众,落实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11.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住“关键少数”,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决策。持续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开展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分众学法考法,继续实行集中组考,优化考法内容设置,增强实用性,提升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

12.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进一步强化教育行政部门普法主体责任和学校的主阵地作用,规范法治副校长的聘任、培训、管理和考核激励,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切实解决法治副校长虚名化问题。推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参与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擦亮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品牌,积极组织参与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系列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建设,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规则意识。

13.推进农村农民普法教育。围绕乡村振兴、法治乡村建设,优化“屋场恳谈会+普法”,开展“元旦春节”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和“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打造法治乡村示范区。研发制作村(居)民法治文化实物产品,根据妇女、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等群体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供优质公益法律服务,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14.整合志愿普法力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运用志愿力量参与普法,分级分类组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衡阳群众”普法志愿者队伍,建立“衡阳群众”大学生普法志愿者联盟,落实《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汇聚全民普法工作合力。

四、坚持普治并举,深化多层次多形式依法治理

15.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深度融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结合“法治物业小区”创建,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开展国、省、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全区法治镇(街道)创建,适时组织复核验收。聚力党领导下的法治、德治、自治、智治融合治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无职党员、红白理事会、湾村明白人、农村治保会等力量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引导“衡阳群众”积极融入、自觉参与乡村治理,参与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助力城乡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16.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全面提高学校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依法治企,推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优化依法治网,培育良好的网络法治意识,保障公民依法安全用网。推动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带头守法,引导各行业根据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不断提升部门行业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五、着力提质升级,擦亮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品牌

17.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依托重大节庆和民间文化资源,经常性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激发群众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热情。开展法治文艺竞演,强化成果运用,扩大影响力,广泛开展“送戏下乡”等法治文艺进农村(社区)活动。

18.繁荣法治文化作品。依托戏剧、曲艺、文学、舞蹈等文化项目,创作一批展现雁城风采、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的高品质法治文艺作品。加强新媒体法治文化产品开发应用,鼓励引导公众参与研发创作,推动“我的衡阳·我的奋斗”法治微视频公开征集和集中展播活动,打造一批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媒体普法作品。

19.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推动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基层党建“五化”建设融合发展。深度挖掘法治文化、地方文化、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等特色内涵,着力打造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优化提质法治文化公园(广场)等载体资源,探索打造法治文化景观集群。加大实际扶持力度,强化示范引领,持续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扎实推进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年底达到75%以上的村(社区)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普法作用,结合民法典、衡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宣传,重点打造“新石鼓”、石鼓融媒、各单位公众号等平台,充实新媒体普法资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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