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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石鼓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来源: 中共石鼓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1-10 12:12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我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政府法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高位推动,夯实法治基础

严格落实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推动、公众参与”的法治政府建设新格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对标成立了中共石鼓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成立了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三个协调小组。区委、区政府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常务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及遵守法律的情况作为年度述职和考核的重要内容。是强化制度约束。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和党政一把手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每年向市政府、市委依法治市办、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科学谋划全区“八五”普法新开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加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及时调整普法责任单位、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三是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备案审查制度、定期清理制度。近年来出台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审查率、报备率、及时率均达100%,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围绕相关重点领域,将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政府合同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推动政府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法治水平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工作。一是健全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对区本级重大决策事项进行梳理完善,实行清单化、目录化管理,所有重大决策事项均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加强和完善政府合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石鼓区政府合同审查与管理办法》,由政府法制部门、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决策、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全程把关,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参考。全面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在法律事务中主动加强与法律专家库专家的交流,引导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和法律防范等方面发挥作用,全区基本实现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目标。二是理顺执法体制,提升执法效能。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持续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确认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执法人员信息采集和行政执法资格初审,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对全区215名行政执法人员实行资质化管理,及时办证换证,每年定期举办行政执法专题培训。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全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并选取部分案卷参与全市统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三是完善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充分发挥监察、审计、财政、司法等专门监督作用,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在区政府党政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围绕“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政策落地见效、夯实基层基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设立了“优化营商环境”“政府信息公开”等专栏,方便群众集中查找相关热点信息。积极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征集治区良策。接受施政监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满意率均保持100%。

三、践行司法为民,提升法治服务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共建共享,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法治建设的参与度和满意度。一是健全矛调机制,维护社会稳定。立足石鼓实际,从建立基层社会治理“五中心合一”模式,到打造一个“石鼓区矛治中心”,集信访调处、调解、劳动仲裁、诉讼、法律援助、困难帮扶、司法救助、心理安抚于一体,为群众提供全覆盖、全领域、全过程的优质服务,真正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一扇门进出、一体化联动、一揽子调处”,有效推动了矛盾纠纷化解从碎片治理向集成治理、被动治理向主动治理、单向治理向多元治理的转变。二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现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时梳理证明事项清单并公布。“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完成“三化”(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先后多次完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的梳理,在政务大厅设置“一件事一次办”专区,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发挥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出件作用,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三是强化法律服务,确保惠民实效。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继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出台石鼓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组建石鼓区行政复议委员会,为区人民政府办理重大、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和应诉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开展同步录音录像听证室建设。完善行政复议监督机制,针对个案依法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规范行政机关执法。主动公开复议机构地址、联系方式和复议指南。制定我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通知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该出庭的案件,以及人民法院制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的案件,迅速与承办单位及负责人沟通汇报,并督促依法出庭。建立行政案件工作台账,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四、坚持宣教结合,营造法治氛围

始终坚持“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处纷争”的法治宣传理念,把普法宣传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重要工作来抓,深入推进全民守法,着力打造法治石鼓。一是聚焦“关键少数”抓宣教。紧紧抓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提升法治思维和强化法治能力两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依法决策、党组集体学法、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干部任职前组织学法、法律知识年度考试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二是拓展学法途径抓宣教。充分利用“如法网”“石鼓融媒”“石鼓党政门户网”“新石鼓”等平台,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拓展普法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健全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印发了《“美好生活·典亮石鼓”民法典专题宣讲工作方案》,积极动员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业人员,通过在各领域各行业开展“以案释法”及民法典宣讲等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震慑力和影响力。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依法治校示范学校、依法治企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充分利用法治文化主题广场、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户外基地等场地,让更多的孩子接受法治文化熏陶,扎牢法治意识。鼓励街道、社区、企业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如法律书屋、读书自助角、法治长廊等。近年来,紧扣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专题宣传、“三法”宣传、行政处罚法、送法下乡等各类法治宣传主题开展法治宣传。三是强化正向激励抓宣教。专题学习研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把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标准,贯穿到选人用人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档案审核、民主测评、考察谈话时,注重全方位、多渠道了解被考察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情况,对法治素质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优先推荐提拔重用。积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制度,近年来,全区学法考法实现参学率100%,报考率100%,通过率100%,连续多年居城区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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