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区政府部门 > 司法局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区司法局】石鼓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石鼓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1-05 17:13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谁审查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三审"制,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公开有关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情况,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条,其中领导简介3条、规划计划5条、人事信息3条、机构简介2条、工作动态56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策文件15条、财政信息2条、信息公开指南6条。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指导、协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领导协同抓,各部门切实履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照年初的工作目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对照年初工作目标,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公开审核办法、公开保密管理暂行规定、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我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充实内容,及时公开

为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按照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我局以门户网站公开为主,其他形式公开为辅,积极推进网络、媒体、公共服务设施等其他形式的公开,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群体。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机关公文制作、信息发布、财务管理、保密管理、印章管理、车辆管理、装备管理等制度,规范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做到了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

(四)多种形式,推进工作

将局机关政务公开内容在互联网上公开,使服务窗口面向更多的服务对象。依托石鼓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中国报道网、衡阳普法网等平台,对需要向公众发布的信息发布公告,增加了与公众的互动与交流,加强了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在平台上查询律师、法治宣传、规范性文件、法律援助等情况。同时,积极向我区党政门户网站、法治衡阳网站等提供我区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亮点材料,做到无错报、无漏报。

(五)严格时限,实时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严格落实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做到了经常性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内容逐段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0

1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614750.9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人员欠缺。目前,我局没有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只有1名兼职人员,由于日常的业务工作量比较大,造成了管理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2、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需进一步加强,工作档案还存在不够完整、不够规范的状况。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相关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运行情况,引导群众通过网站平台获取自己所需的信息。

2、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加大业务知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我局公开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

3、加强监督确保实效。通过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确实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审查防止泄密,严格按照"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要求,做到一事一审查,防止网站违规发布泄密信息事件的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