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关于行政执法证件遗失的公告
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遗失,现宣布遗失证件作废。
姓名:段韶峰,工作单位:石鼓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遗失证件编号:18040222017,证件有效期至2027年10月31日。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非持证人持遗失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石鼓区司法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