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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石鼓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1-04-02 15:02     

                                          

石鼓区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部门职责及内设机构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涉及机构改革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公开套表


一、部门职责及内设机构

1、职能职责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区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区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区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制定全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

(四)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五)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政府、街道办事处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区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4、区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区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区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区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工程竣工决算。

7、区人民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六)负责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区管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指导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八)负责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九)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一)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区审计系统的应用,组织全区审计机关实施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1个二级机构及3个内设股室组成。行政单位具体为局本级;二级机构具体为石鼓区审计服务中心;内设科室具体为办公室、审计查征室、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室,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局本级及区审计服务中心直属事业单位。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本年度无机构改革情况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审计业务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40.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0.7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19万元,主要是因为增人增资。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40.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7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19万元,主要是因为增人增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0.7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①基本支出105.70万元;②项目支出35万元。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7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支出等。其中:审计专项业务经费、审计大数据平台建设经费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0.70万元,同口径比2020年预算增加4.19万元,增加3.07%,原因是增人增资。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下降100%,原因是根据中央及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3、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石鼓区财政局整体支出140.70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涉及项目支出3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专项经费35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5、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21年,本部门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公开套表

2021年预算表-石鼓区审计局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石鼓区审计局

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石鼓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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