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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局】区商务局2018年电商扶贫财政专项资金 绩效自评总结报告

来源: 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0-11-26 08:46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扶贫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总结》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贯彻落实,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全面深入开展绩效自评。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18年,我区财政年初已将电商扶贫财政专项资金13.6万元纳入我局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9月份市商粮局已分配拨付我局电商扶贫专项资金16万元,我局共计收取电商扶贫专项资金29.6万元。用于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促进电商扶贫深入到村,方便村民生活,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

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严格按照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和电商扶贫实际设定了一级、二级、三级绩效目标,具体如下: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数等于2个、电商培训贫困人口数大于200人次;质量指标:统一悬挂招牌制度100%、站点存活率100%、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100%;时效指标:项目工程完成率100%。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网销农产品交易额大于1800万元、电商扶贫带动增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收入大于160万元;社会效益指标:网上购买惠及人数大于等于30000人、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大于等于1000。满意度指标包括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建档立卡贫困户满意度大于等于98%。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工作开展范围是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我局扶贫项目为电商扶贫项目。本次项目绩效自评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以目标比较法,将目标初期设定的计划标准作为评价标准,依据电商扶贫的佐证材料,对专项资金的投入、产出、项目管理等情况综合评价。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为促进电商扶贫深入到村,方便村民生活,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建设村级电商扶贫服务站,我局严格按照扶贫办和财政局扶贫资金申报流程,向区财政局上报《资金拨付报告》规范申请使用电商扶贫专项资金。我区财政年初已将电商扶贫专项资金13.6万元纳入我局财政预算,市商粮局已分配拨付我局电商扶贫专项资金16万元,并拨付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用于拨付2017年角山乡利民村建立村级电商服务站、2018年新建5个村级服务站和完善利民村村级服务站。建设网上特色馆和村级物流体系、宣传电商扶贫小店和电商培训等,我局已累计拨付26.088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要求,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台账,及时进行财务处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绩效目标进行,数量指标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数等于2个、电商培训贫困人口数210人次;质量指标达到统一悬挂招牌制度100%、站点存活率100%、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100%;时效指标实现项目工程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均达到预期效益,经济效益指标实现网销农产品交易额3138.88万元、电商扶贫带动增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收入180万元;社会效益指标实现网上购买惠及人数31000人、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1352人。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实现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建档立卡贫困户满意度达到99%。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绩效自评,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绩效自评完成后及时在石鼓区党政门户网公开公示

 

                                                 石鼓区商务局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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