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石鼓区商务局
负责人:欧阳浩男
办公地址:衡阳市石鼓区石鼓路66号政府楼4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421001
联系方式:0734-8177798
石鼓区商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区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
(二)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推进全区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负责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整顿和规范全区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相关政策;协调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
(五)负责指导全区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承担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和供应应急管理机制。
(六)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贸易相关政策。拟订促进全区出口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促进全区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对外贸易促进活动和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协调反倾销、反补贴等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指导全区各类进出口企业的贸易业务。
(七)承担全区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并依法对外商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组织参与商务部、省政府、市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以石鼓区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易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等商务活动。
(九)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指导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承担全区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区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石鼓区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局机关的日常政务;负责拟订和督促落实全局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局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负责拟订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局重要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政务公开、机要档案、接待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系统应急管理工作。
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协调联络,接受其业务监督指导。协助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等相关工作。
(二)财务室。负责与商务工作相关的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工作,编报预决算;做好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协调;负责局机关经费预算管理及财务收支工作。
(三)招商联络股。组织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指导和管理全区吸引内外投资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受理和协调处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各类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和加工贸易业务,指导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区外经贸企业参加交易会、洽谈会的工作;负责全区进出口业务统计、分析和调度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承接产业转移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承接产业转移和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承担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对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项目的收集、筛选和报批工作;负责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有关工作,负责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调度、跟踪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规章制度以及对外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统计工作。
(四)商贸流通股。监测、分析全区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价格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监测、分析工作,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的政策建议;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等)的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监测分析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协助进行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处理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拟订促进全区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组织拟订市场体系标准,推进商品流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指导商业网点规划、商品市场和商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协助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优化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负责商品流通业行业管理,促进工贸结合、农贸结合和产销对接;推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品牌建设和绿色流通发展,负责全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协助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指导、管理全市服务业统计及促进工作;负责全区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负责会展业行业管理与促进工作。拟订规范全区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牵头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协调全区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进商务领域“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会同有关部门规范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统筹全区电子商务工作,拟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负责商务领域信息化建设的培训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