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石鼓区统计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改革,完成国家、省、市下发的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的违法行为。
2、指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及县市区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普查计算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区情区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全区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管理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和省市财政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以及中央和省市财政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指导全区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9、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各乡街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我局内设股室7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全部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统计与经济研究室、工业能源统计股、商贸农业统计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社会及服务业统计股、普查及住户调查股。
所属事业单位是石鼓区电子计算站。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即本部门本级预算。本部门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6、17、18、19、20表均为空。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44.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4.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资金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5.15万元,上升75.60%,主要是本单位2024年申请项目经费列支;职工社保和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44.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5.15万元,上升75.60%,主要是本单位2024年申请项目经费列支;职工社保和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44.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68万元,占76.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1万元,占8.32%;卫生健康支出7.77万元,占3.18%;城乡社区支出20.02万元,占8.20%;住房保障支出10.45万元,占4.2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49.2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9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等方面;统计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统计各项业务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20.0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80万元,上升23.4%,主要是公车补贴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管理。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度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 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4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23万元,项目支出9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