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求真、求精、求新”的要求,全面推进我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依法统计意识,努力提升依法治统能力,按照市统计局、区委及区政府想要要求,结合全区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承上启下之年,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系列文件要求的重要之年,也是统计“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加大普法教育宣传力度,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全面推进我区统计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扎实深入、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统计法治宣教育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企业联网直报、统计执法监督、数据质量全面排查整改等统计重点工作相结合,大力普及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不断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广大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管理、依法履职、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和执行力。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基础性地位和长期性作用。特别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完善统计法律法规、强化监督问责、依法依纪惩处弄虚作假行为等关于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不断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统的责任感紧迫感。
(二)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重要性认识。各镇(街道)统计站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基本要求,不断提高我区领导对统计法治宣传的重视,制定年度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责任要求,做到布置及时、措施有力、督促到位、确保统计法治宣传落到实处。
(三)抓好重点对象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对全区“三类人员”(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镇街副科级以上党政干部、全区各企业及联网直报企业、各单位各镇街统计工作人员及统计局有关干部)中,继续抓好党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防范和政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重大统计改革文件和市委、市政府相关配套文件的再学习再认识再普及。加强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的宣讲,确保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领会精神实质、掌握主要内容与具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四)认真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宣讲。通过汇编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读本、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等多种方式,着力提升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与能力。认真抓好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区统计局针对所有“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单位发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并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业务知识培训。
(五)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区统计局充分利用每年“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编写新颖生动的统计普法材料;制作高质量的统计普法宣传品,精心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宣传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及时了解和掌握统计法治宣传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找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着力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组织指导。
(二)完善保障措施。要加大对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投入,将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提供必要的宣传教育设备。要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充实普法骨干队伍,努力形成普法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推动全区统计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检查考核。要加强对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和解决存在问题,确保评价方法,健全激励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乡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