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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和财务流程》

来源: 石鼓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5-04-27 09:49     

财务制度和财务流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单位财务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合理控制费用支出,规范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和财务报销行为,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可控性,发挥财务在单位管理中的作用,以保障提高单位日常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涉及单位日常物资(包括零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具、工具等)采购、税费支出、日常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差旅费用支出项目的报销均按此制度要求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单位全体人员

第二章  基本制度及流程

(一)基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单位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3、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4、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5、主持编写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并组织实施。

6、合理归集、分配单位资金费用,及时编制资金费用报表。

7、强化会计的基础工作,规范账簿记载、凭证制作、报表编制及财务分析等内容。

8、编制往来凭证、转账凭证,登记总账和明细账。

9、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10、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费用报销流程

1、单位所有资金支出报销按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财务会计核→局长、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到出纳处报销的程序办理。

2、报销人应将填写完整、附件齐全的"费用报销单"送交本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审核,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应重点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费用预算金额与实际金额的差异合理性进行审查,审查无异议后,应在"费用报销单"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名。

3、报销当事人将取得经过本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签署后的"费用报销单"送交财务会计进行审核,财务会计应重点对"费用报销单"后所附的原始发票和单据进行合法性及费用金额的计算进行核,应对费用报销的必要性和有关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规范性进行审查以及费用金额的计算进行稽查;

4、报销当事人取得审批齐全的"费用报销单",应及时送交财务部门

第三章  单位费用报销规定

(一)费用报销的控制原则:实行计划管理、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人员费用报销的实质性、合理性的一级审查;由财务部门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可行性及合理性进行二级审查并进行最后的审核批准。

(二)单位费用报销规定

1、单位一切费用支出必须按先申请后办理的原则进行,对未进行申请、审批的一切费用开支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必须经领导批准。

2、报销人员所报销的费用支出必须真实合规,严禁和杜绝弄虚作假行为。报销人员必须凭真实合规有效的原始凭证报销,所持票据必须是国家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票据并要填写完整.数字清楚,严禁和杜绝白条入帐和费用支出项目与所附票据不符以及其他违规行为。

3、报销人员所报销费用的票据必须按时间顺序分类整理、粘贴并按规定和要求填写费用报销凭证,待逐级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4、报销当事人应在费用发生过程中充分取得费用的相关单据,如:合约或协议、合法的票据等,如因未能取得合法(被税务机关认可)的票据而遭受财务人员剔除的部分支出,原则上不予报销,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5、费用发生完毕后,当事人应及时将收集到的费用单据加以整理归类,采用单位统一规定的报销单,粘贴过程中应区别费用性质(如: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招待费、办公费、日常物品采购费等;车辆费用按养路费、加油费、保养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分类粘贴,便于归类计算和整理。

6、报销当事人在填写"费用报销单"时,应遵照"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将费用的发生原因、发生金额、发生时间等要素填写齐全,并签署自己的名字,"费用报销单"的填写一律不允许涂改,尤其是费用金额,并要保证费用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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