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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石鼓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优待证制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石鼓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2-04-05 11:11     


石鼓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印发《石鼓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优待证制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石鼓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实施》印发你们,请按照相关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

 

 

 

 

 

石鼓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4月5日

 

 

 

 

石鼓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

制发工作实施方案

 

为稳妥有序、准确高效开展我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退役军人事务部发[2021]67号)《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湖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的通知》(湘退役军人发[2022]23号)《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退役军人发[2022]14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积极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部、省、市统一部署,细化工作流程、规范操作程序,在2022年集中完成我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的制发工作,让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真切享受到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形成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关心关爱优抚对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工作目标

1、如期完成制发任务。2022年12月底,全面完成我区现有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而后转入常态化运行。

2、服务保障普遍满意。在优待证制发工作中,以一流工作团队、一流服务水平,切实增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

3、彰显衡阳良好形象。优待证制发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居于全省甚至全国第一梯队,相关工作的经验做法或特色亮点得到省市以上部门的表扬和肯定,衡阳退役军人工作的良好形象得到有效彰显。

4、宣传推广成效明显。优待证制发工作的舆论宣传氛围良好、积极导向作用明显,涉及优待证制发工作的网上关切和诉求得到及时回应和稳妥处置,无网上炒作和负面舆论等问题。

5、优待证优惠内容丰富。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协调,争取更好更多的优待优惠内容,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关心关爱优待对象的良好社会氛围得到进一步拓展和深化。

三、基本原则

有序组织、规范推进,广泛宣传、人人皆知,严格标准、客观公正,耐心细致、热情周到,因地制宜、便捷便民,让数据多跑路、让对象少跑路,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四、工作机制

(一)成立优待证工作领导小组。为平稳有序推进部、省、市统一部署的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把优待证制发工作纳入退役军人工作整体考虑,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我区优待证制发工作顺利开展,区局成立优待证工作领导小组。

 长:徐崇斌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副组长:李文明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訾慧艳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员:刘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优抚股股长

        廖荣斌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主任

        唐辉君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权益维护股股长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军休服务管理股股长

        尹买生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股股长

        郑海涛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股股长

        蔡伯祥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

        龙湘鹏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

        文治国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

        刘博文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

(二)建立优待证工作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召集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成员召开会议,精准掌握各镇(街道)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督促指导各地积极稳妥推进工作。

(三)建立优待证工作培训机制。优待证制发工作按照先期培训、全面铺开的实施步骤展开,在准备工作阶段,采取专项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进行培训,邀请市局和先行试点地区的相关领导来衡授课指导。

(四)组建优待证工作专班。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指导、督办各地各合作银行按要求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等。副局长李文明兼任专班负责人,具体工作由局优抚股牵头,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建档立卡工作。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李文明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优抚股股长

廖荣斌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主任

唐辉君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股长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军休服务管理股股长

尹买生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股股长

郑海涛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股股长

蔡伯祥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

龙湘鹏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

文治国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

刘博文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

1、综合服务审核组

组长:刘    

组员:尹买生、郑海涛、龙湘鹏

主要任务:①牵头拟制实施方案,构建运行机制;②研究优待证制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举措;③指导镇(街道)退役军人事务站组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业务培训;④负责建档立卡工作,整合我区退役军人数据库数据,对接市建档立卡系统;⑤指导镇(街道)服务站做好面向对象的政策解释工作;指导镇(街道)服务站专人签收优待证,做好签收台帐,按要求将优待证送达申请人本人;⑥负责优待证的核实初审,并报市局审批;⑦协调区武装部、区公安分局、区纪委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不予通过审核”情形的审核工作;⑧指导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建档立卡等工作;研究优待证核实、初审时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举措;⑨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事项。

2、后勤保障组

 长:廖荣斌

 员:鄢  亮、蔡伯祥

主要任务:①负责优待证制发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工作动态发布;②协调区宣传、主要媒体等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报道;③指导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宣传报道和工作动态发布;④协调区本级有关宣传培训业务经费等事宜工作⑤专班交办的其他事项。

3、权益组

 长:唐辉君

 员:文治国、刘博文

主要任务:①提前分析研判,预判在优待证制发、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组织做好风险防控工作;②组织做好相关人员的接访、息访息诉等工作;③协调宣传、网信部门,做好涉优待证的舆情监控工作;④出现涉及优待证突发敏感舆情时,联合宣传、政法、网信、公安、信访等部门,第一时间开展应对处置,防止舆情发酵升级;⑤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优待证制发主要流程

(一)受理及检查──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现场申请和网上申请,检查有关申请材料内容。现场申请的,在完成申请步骤后,工作人员应打印《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请表》及《优待证关联银行借记卡信息确认书》并请申请人核对、签字确认,相关表格及时拍照上传至系统。

检查内容:申请材料内容是否完备、申请优待证各类是否明确等。

检查通过后:提交区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实。

检查未通过后:及时告知申请人未通过原因。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指导申请人补充完善。

(二)核实──区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区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对检查通过的申请进行核实。

核实内容:申请人身份证否真实、申请优待证种类是否准确等。

核实通过的:提交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初审。

核实未通过的:在系统中注明原因并退回受理申请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初审──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

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会同本级党政相关部门对核实通过的申请进行初审。

初审内容:申请人身份是否真实、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申请优待证种类是否准确、《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表》及《优待证关联银行借记卡信息确认书》是否已签字确认等。

初审通过的:提交市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

初审未通过的:在系统中注明原因并退回区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四)送达──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制证完毕由厂家寄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再分发至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由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以各种规定或约定的方式送达至持证人。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2年4月上旬前)

1、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优待证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周密部署并指导督促做好优待证工作。组建优待证工作专班,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抓好优待证工作的具体落实。各镇(街道)相应成立工作专班。

2、指导镇(街道)开展业务培训。对各镇(街道)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建档立卡及优待证业务培训,明确建档立卡对象范围、流程、注意事项,做到熟悉系统操作流程,熟悉政策答复口径。以现有微信工作群为架构,构建问题反馈和处置机制,及时答复和解决各级在业务培训和业务工作中遇到的具体业务问题。

3、做好业务办理准备工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时印刷宣传折页等宣传制品、建档立卡申请表等表格下发镇(街道)和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便于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了解掌握建档立卡和优待证工作的办理要求和基本常识,便于他们提前准备申办资料、填写申请表等表格。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有经过业务培训、能熟练电脑录入业务的工作人员;有必要的办公场地,配置办理优待证业务的电脑、高拍仪、打印机等设施设备,办公区域的宣传栏等醒目位置有办理条件、工作流程、不予办理情形等宣传海报或工作指南,有区级下发的宣传折页、申请表等供对象使用。

4、对接合作银行。协调省厅确定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储银行在衡阳的业务部门,对接军银领域的服务保障等内容,共同做好优待证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2年4月上旬至2022年12月中旬)

一是各地优待证工作全面开展。2022年4月上旬,全区镇(街道)服务站开始受理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请材料,按规定逐级审核,制证后寄发优待证。二是适时检查督导。精准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镇(街道)服务站在优待证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整理上报,如有需要,区工作专班召开会议研究;对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三是做好宣传引导。既多角度宣传优待证承载的重要意义,营造我区尊重尊崇退役军人浓厚氛围。四是贯彻落实优待办法。按要求公布优待目录清单,抓好优待办法贯彻落实。

实施阶段共分四步:

第一步:全面受理申请。

时间:4月8日起至12月中旬。实施主体,镇(街道)服务站。

一是4月8日前,依靠村(社区)、镇(街道)党政机构等组织,发布公告、公示,告知辖区所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什么是优待证、优待证申办条件、申办资料明细、申办流程、不予办理情形、各镇(街道)办理优待证的具体安排等内容。依靠各级基层组织做好退役军人政策和业务办理解释工作。一方面讲清楚建档立卡和优待证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扎堆不利于顺利办理等问题,要求听从统一安排部署。另一方面讲清楚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的目的意义,争取广大退役军人的理解和支持配合。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要依靠村(社区)、依据网格化分段推进,每个村(社区)确定一个时间段集中办理,避免出现扎堆办理的问题,对自主前往办理的对象做好耐心说报和劝返工作。

二是4月8日之后,热情服务、认真受理优待证申办业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发放并指导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填写建档立卡申请表,收回录入数据信息,通知对象前来办理优待证。根据工作手册要求,逐一受理退役军人申请,告知建档立卡、办理优待证等工作要求,仔细核对、认真录入数据信息,严格办理手续流程。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要耐心解释、讲清政策、消除疑惑,对镇(街道)一时难以确定的,要及时告知对象问题情形、明确解决方式、争取理解支持,要及时报送上一级机构、逐级研究解决。

4月份,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集中力量解决受理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帮助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总结工作经验、提高业务能力、形成工作规范,而后转入正常业务办理阶段。

第二步:核实、初审、审核。

时间:5月份起至12月份。实施主体,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实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初审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审核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可根据实际情况,核实、初审可一并组织实施。核实,主要核实申请人身份是否真实、申请优待证种类是否准确等。初审,主要审核申请人身份是否真实、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申请优待证种类是否准确、《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表》及《优待证关联银行借记卡信息确认书》是否已签字确认等。审核,主要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前期工作是否符合程序要求等。身份是否真实的审核,主要依托工作专班审核,自主就业对象由就业创业口,军转安置对象由移交安置口,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由优抚口,离退休对象由军休口,双重或多重身份等其他情形由工作专班协商审核。是否符合条件的审核,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协调区党政机关机构共同审核。

第三步:优待证的分发、送达。

6月份至12月份,优待证制作寄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后,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分发至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再由各镇(街道)服务站以各种规定或约定的方式送达至持证人。

第四步:优待优惠内容推动落实。

8月份,待省里出台优待目录清单后,根据上级要求推动贯彻落实。

(三)总结阶段(2022年12月底前)

各镇(街道)对优待证工作进行查漏补缺,确保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如期拿到优待证,在2022年12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送至区局。市局对各地优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优待证工作转入常态化运行后,各地对接每年新增退役人员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主动告知申请人,常态化开展优待证制发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涉及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优待证制发是当前全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周密组织部署,要在审批审核、宣传推介、风险舆情防控、工作经费保障等方面大力支持,确保稳妥推进、顺利实施。局各股室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担当、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二)确保精准高效。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人员范围、申领流程开展优待证制发工作,要指导基层服务站、协调合作银行提供精准高效服务,窗口服务热情、规范,线上审核及时准确,电话回复清晰明白。对于有需要的对象,主动上门服务。避免因沟通不畅、服务不到位引发舆情或信访问题。

(三)做好风险防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先易后难、先简后繁”的办法,确保各地优待证制发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要坚持阳光操作,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申请人根据我省确定的合作银行范围来自主选择本人优待证的制证银行,不准以行政方式进行干预。要加强与各地之间的沟通,及时摸排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掌握苗头性问题,制定应急预案,做好风险防控,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不发生规模性集记,不发生网上炒作和负面舆情。

(四)营造良好氛围。统一政策宣讲口径,做好正面宣传,结合走访慰问等活动,主动送政策上门,形成广大退役军人引领道德风尚、珍惜维护荣誉、全社会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在优待证申领过程中,倡议倡导开展各种便民服务活动,以便捷、便民为目标,尽可能“一次过”,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少跑路。

(五)严守纪律规矩。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优待证制发工作的纪律要求,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不降低或放宽条件标准。遇到矛盾问题时积极沟通协调、及时稳妥解决,不甩手不管、不上交矛盾。严格保密纪律,确保优待证制发工作的帐号安全和数据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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