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石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预算经济科目)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第一条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鼓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衡办﹝2019﹞1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石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以下简称区文旅体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使用石鼓区文物局名称。
第三条区文旅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化(文物)、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2.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文物)、旅游、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各项工作。
3.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市场。
4.推进文化(文物)、旅游、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指导、协调全区重点公共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基层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建设。
5.管理全区文化(文物)、旅游、体育、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与艺术生产;加强对全区文化产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包括制定、执行文化产业政策,管理文化产业基地,推进文化产业重大项目,管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协调建设文化产品的交易、信息平台等,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扶持地方性、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和体育项目,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指导艺术教育事业;指导、组织、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和体育活动。
6.指导、监督管理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文物、旅游、体育行政执法工作;监管全区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市场经营活动;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和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7.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指导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体育机构和队伍建设,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8.制定全区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研究全区体育竞赛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9.管理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全区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10.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石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1个行政单位、3个二级机构及5个内设股室组成。行政单位具体为局本级;二级机构具体为石鼓区文化旅游事务中心、石鼓区文化馆、石鼓区全民健身中心;内设科室具体为办公室、文化股、旅游股、体育股、市场管理中心共5个股室。全部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年末实有人数26人,其中,在职21人,离退休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局本级及区文化旅游事务中心、区文化馆(非独立核算)、区全民健身中心(非独立核算)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93.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3.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4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新调入人员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93.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6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6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46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增加了新调入人员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93.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69万元,占75.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3万元,占10.8%;卫生健康支出11.38万元,占5.88%;住房保障支出15.69万元,占8.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93.6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区文化旅游事务中心、区文化馆、区全民健身中心直属事业单位等3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93.6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46万元,上升7.47%,主要是增加了新调入人员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区文化旅游事务中心、区文化馆、区全民健身中心直属事业单位等3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持平,主要是机构改革后局内的业务增多。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2次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安全生产消防演练;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1次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文化旅游体育系统培训;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9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2022年石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