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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石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04-02 15:45     

石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石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预算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石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内设机构

1、职能职责

第一条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鼓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衡办﹝2019﹞1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石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以下简称区文旅体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使用石鼓区文物局名称。

第三条区文旅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化(文物)、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二)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文物)、旅游、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各项工作。

(三)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市场。

(四)推进文化(文物)、旅游、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指导、协调全区重点公共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基层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建设。

(五)管理全区文化(文物)、旅游、体育、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与艺术生产;加强对全区文化产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包括制定、执行文化产业政策,管理文化产业基地,推进文化产业重大项目,管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协调建设文化产品的交易、信息平台等,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扶持地方性、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和体育项目,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指导艺术教育事业;指导、组织、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和体育活动。

(六)指导、监督管理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文物、旅游、体育行政执法工作;监管全区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市场经营活动;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和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七)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指导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体育机构和队伍建设,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八)制定全区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研究全区体育竞赛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九)管理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全区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3个二级机构及5个内设股室组成。行政单位具体为局本级;二级机构具体为石鼓区文化旅游事务中心、石鼓区文化馆、石鼓区全民健身中心;内设科室具体为办公室、文化股、旅游股、体育股、市场管理中心共5个股室。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年末实有人数23人,其中,在职18人,离退休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局本级及区文化旅游事务中心、区文化馆、区全民健身中心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文化旅游体育业务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8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0.23万元,同口径相比上年减少67.57万元,下降27.27%,主要是因为2021年度预算中减少了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8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8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8万元。同口径相比上年减少67.57万元,下降27.27%,主要是因为预算中减少了上级专项拨款及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0.2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64.2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0.98万元占85.8%、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3.25万元14.16%。

(二)项目支出

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6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文化)14万元占87.5%。其他文化支出2万元占12.5%。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0.23万元,同口径比2020年预算增加2.43万元,上升1.3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0.009万元,上升15.38%,主要是机构改革后局内的业务增多。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主要内容为全区属地管理的旅行社、星级酒店、景区景点、文化娱乐场所等召开相关会议;培训费预算2万元,主要内容为为全区属地管理旅行社、星级酒店、景区景点、文化娱乐场所等召开行业培训会议。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8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23万元占91.1%,项目支出16万元占8.9,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2021年区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表

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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