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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文化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石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0-06-16 16:09     


2020年文化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文化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文化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化(文物)、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二)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文物)、旅游、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各项工作。

(三)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市场。

(四)推进文化(文物)、旅游、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指导、协调全区重点公共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基层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建设。

(五)管理全区文化(文物)、旅游、体育、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与艺术生产;加强对全区文化产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包括制定、执行文化产业政策,管理文化产业基地,推进文化产业重大项目,管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协调建设文化产品的交易、信息平台等,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扶持地方性、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和体育项目,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指导艺术教育事业;指导、组织、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和体育活动。

(六)指导、监督管理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文物、旅游、体育行政执法工作;监管全区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市场经营活动;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和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七)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指导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体育机构和队伍建设,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八)制定全区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研究全区体育竞赛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九)管理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全区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3个二级机构及5个内设股室组成。行政单位具体为局本级;二级机构具体为石鼓区文化旅游事务中心、石鼓区文化馆、石鼓区全民健身中心;内设科室具体为办公室、文化股、旅游股、体育股、市场管理中心共5个股室。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局本级及区文化旅游事务中心、区文化馆、区全民健身中心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24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7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7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 158.48 万元,主要是本级预算政府性基金减少,其他项目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0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247.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193.2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9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95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1.39 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  158.48 万元,主要是主要是本级预算政府性基金减少,其他项目预算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4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93.2万元,占7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万元,占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5万元,占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6万元,占3.3%;住房保障支出11.39万元,占4.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177.8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19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遗产申报保护经费、旅游日常专项经费、文化馆日常管理经费等,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遗产申报保护经费支出  4万元,主要用于非遗项目等方面;旅游日常专项经费支出  13万元,主要用于旅游日常工作及石鼓书院接待费等方面;文化馆日常管理经费支出 2万元,主要用于馆内日常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70万元,其中,资助国产影片放映支出70万元,占10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 28.0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52万元,28.6下降 1.8%,主要是人员异动。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26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2.4 万元,拟召开 3次  会议,人数 160 人,内容为安全生产会议、旅游企业会议、体育协会会议;培训费预算 1.5 万元,拟开展 1次  培训,人数 150 人,内容为消防安全讲座  。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2020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247.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58.8万元,项目支出 89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八、公开套表


2020年预算公开表格

2020年预算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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