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石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鼓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衡办﹝2019﹞1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石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以下简称区文旅体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使用石鼓区文物局名称。
第三条 区文旅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化(文物)、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二)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文物)、旅游、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各项工作。
(三)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市场。
(四)推进文化(文物)、旅游、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指导、协调全区重点公共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基层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建设。
(五)管理全区文化(文物)、旅游、体育、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与艺术生产;加强对全区文化产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包括制定、执行文化产业政策,管理文化产业基地,推进文化产业重大项目,管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协调建设文化产品的交易、信息平台等,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扶持地方性、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和体育项目,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指导艺术教育事业;指导、组织、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和体育活动。
(六)指导、监督管理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文物、旅游、体育行政执法工作;监管全区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市场经营活动;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和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七)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指导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体育机构和队伍建设,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八)制定全区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研究全区体育竞赛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九)管理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全区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石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内设机构包括:1个行政单位、3个二级机构及5个内设股室组成。行政单位具体为局本级;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文化股、旅游股、体育股、市场管理中心共5个股室。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石鼓区文化旅游事务中心、石鼓区文化馆、石鼓区全民健身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有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石鼓区本部门汇总预算。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即本部门本级预算。本部门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6、17、18、19表均为空。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16.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6.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资金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22.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工资及社保费用、公用经费均有所增加;上级财政补助收入经费增加以及项目支出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16.63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7.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5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22.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工资及社保费用、公用经费均有所增加;项目支出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16.63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7.25万元,占83.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1万元,占6.92%;卫生健康支出17.06万元,占4.09%;住房保障支出23.52万元,占5.6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06.9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9.6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农村电影放映及放映员补助经费支出、 三馆免费开放补助、石鼓书院日常接待经费支出、镇街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其中农村电影放映及放映员补助经费支出2.67万元,主要用于电影放映及放映员补助等方面;三馆免费开放补助6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日常免费开放各项工作开支等方面;石鼓书院日常接待经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接待方面;镇街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文化方面各项工作开支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20.9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12万元,增加0.58%,主要是由于本部门办公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度增加2.2万元,上升733.33%,主要是由于公务招待餐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 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
万元,拟召开0次会议,人数约0人次,内容为全省质量安全系统文明推进会议等;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1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96万元,项目支出109.6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