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区政府部门 > 文化旅游体育局 > 机构简介

石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机构简介

来源: 石鼓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5-01-24 11:16     

机构名称:石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负责人:梁璞

办公地址:衡阳市石鼓区石鼓路66号政府楼5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421001

联系方式:0734-8177730


石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化(文物)、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二)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文物)、旅游、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各项工作。

(三)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市场。

(四)推进文化(文物)、旅游、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指导、协调全区重点公共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基层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建设。

(五)管理全区文化(文物)、旅游、体育、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与艺术生产;加强对全区文化产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包括制定、执行文化产业政策,管理文化产业基地,推进文化产业重大项目,管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协调建设文化产品的交易、信息平台等,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扶持地方性、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和体育项目,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指导艺术教育事业;指导、组织、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和体育活动。

(六)指导、监督管理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文物、旅游、体育行政执法工作;监管全区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市场经营活动;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和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七)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指导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体育机构和队伍建设,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八)制定全区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研究全区体育竞赛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九)管理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全区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石鼓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综合协调全局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和安排,负责机关日常办公管理、组织人事、文字综合、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计划生育、保密保卫、精神文明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接待安排、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党建、机关制度建设、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项目审批、项目建设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重大活动和物资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和离退休干部、工会等工作。

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协调联络,接受其业务监督指导。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等相关工作。

(二)文化股。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的管理,拟订全区文化公共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指导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免费开放工作,完善公共服务长效保障机制建设。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协调、指导、管理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和宣传工作;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工作;负责各级文物单位保护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旅游股。牵头组织拟订全区旅游业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计划。负责制定我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旅游对外宣传和主要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及宣传促销;加强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力度;负责旅游市场信息调研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全区旅游活动新闻宣传的衔接、联系和策划工作;指导全区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四)体育股。参与制定和实施重大体育体制改革方案;负责编制体育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群众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组织推广《全民健身计划条例》有关规划、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执行和研究本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市场,对体育产业、体育场地进行数据统计及整理,审核体育经营活动从业资格;拟订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或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全省、全国性竞赛制度、竞赛计划,综合平衡运动项目设置、重点项目布局,裁判员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重大体育的竞赛和参加全市、全省、全国比赛工作的落实。

(五)市场管理中心。配合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的执法检查,配合查处文化、旅游、体育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违法经营行为;接受文化、旅游、体育投诉、举报,权限内进行处理,超载权限事项呈报市级旅游主管部门处理;监督检查文化、旅游、体育服务质量,规范文化、旅游、体育经营活动。负责全区文化、旅游、体育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文化、旅游、体育市场检查;进行文化、旅游、体育统计数据质量监督等工作。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