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石鼓区卫生健康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预算经济科目)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区卫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3、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4、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5、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标准,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划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6、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8、贯彻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9、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交流与援外医疗工作。
11、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2、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保健政策,负责全区保健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区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区保健工作。
13、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卫健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与保健股、规划、计财与信息化股、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医政与中医股、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疾病防控与综合监督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共八个股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石鼓区卫生健康局本级、石鼓区爱国卫生服务中心、石鼓区流动人口管理站、石鼓区基层医疗机构财务集中核算中心、中医正骨医院、石鼓医院、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镇卫生院。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87.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7.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7.2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77.2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87.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8.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7.27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4.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91.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0.4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87.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7万元,占3.25%;卫生健康支出648.03万元,占94.3%;住房保障支出16.77万元,占,2.4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66.4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20.7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石鼓医院改革经费补助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等方面;石鼓医院药品改革补助支出38.54万元,主要用于弥补药品差价支出等方面;石鼓医院计生服务站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计生手术开支等方面;正骨医院公立医院改革补助支出45.18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改革药品耗材零差价补助等方面;中医药专项经费支出26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的发放,中医药人才队伍的提升,重点中医专科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33.6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74万元,下降4.91%,主要是根据中央及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石鼓区爱国卫生服务中心、石鼓区流动人口管理站、石鼓区基层医疗机构财务集中核算中心、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镇卫生院等11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4.9万元,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万元,拟召开10次会议,人数600人,内容为全区卫生健康大会,医政医管会议、无偿献血会议等;培训费预算3万元,拟开展6次培训,人数300人,内容为全区医疗人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基本药物制度培训、全区乡村医生培训等;拟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机关本级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8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45万元,项目支出420.7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