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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信访局2019年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石鼓区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0-08-07 17:01     


2019年石鼓区信访局决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石鼓区信访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石鼓区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中央和省、市颁发的各项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贯彻执行的责任,并根据我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2.承担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向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的责任;负责做好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

3.承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反馈承办结果。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信访事项。

4.综合反映来信来访中的重要情况和带政策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社会动态,研究、统计、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5.承担受理、办理应由区人民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的责任。

6.承担组织和安排赴省进京上访人员的接待、处置和劝返工作的责任。

7.维护信访工作正常秩序。对违反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湖南省信访条例》规定的单位,工作人员或信访人,予以批评教育直至提请有关部门,单位依法依纪处理。

8.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开展对信访工作的宣传和理论研讨;对本区各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协调、检查、考核,组织对信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9.承担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内本区相关网络信访工作职责。

10.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石鼓区信访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复查复核督查股、来访办信股,以及二级机构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决算单位构成。

石鼓区信访局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石鼓区信访局单位本级以及二级机构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表

2019年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94.02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5.51万元,减少1.8%,主要是公用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6.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6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1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表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4.02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2.01万元,增长12.2%,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基本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8.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39万元,降低7.69%,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8.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5.09万元,占95.3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类支出6.81万元,占2.44%;卫生健康(类)支出2.62万元,占0.94%;住房保障类支出3.62万元,占1.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4.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5.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1.57万元,支出决算为26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4.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及资金账户资金开支增大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33万元,支出决算为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一位工作人员。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62万元,支出决算为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62万元,支出决算为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2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4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212.85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5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度相比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度相比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度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信访局无公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62.85万元,增长296%。主要原因是:全区信访救助与稳控专户资金通过信访局账户转入资金专户。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会议,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万元;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2019年度石鼓区信访局决算公开套表

    石鼓区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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