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石鼓区信访局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预算经济科目)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中央和省、市颁发的各项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贯彻执行的责任,并根据我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2.承担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向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的责任;负责做好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
3.承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反馈承办结果。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信访事项。
4.综合反映来信来访中的重要情况和带政策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社会动态,研究、统计、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5.承担受理、办理应由区人民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的责任。
6.承担组织和安排赴省进京上访人员的接待、处置和劝返工作的责任。
7.维护信访工作正常秩序。对违反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湖南省信访条例》规定的单位,工作人员或信访人,予以批评教育直至提请有关部门,单位依法依纪处理。
8.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开展对信访工作的宣传和理论研讨;对本区各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协调、检查、考核,组织对信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9.承担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内本区相关网络信访工作职责。
10.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石鼓区信访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复查复核督查股、来访办信股三个内设股室。二级机构: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石鼓区信访局只有本级为独立预算单位,单位二级机构未独立核算,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4.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0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上涨。
(二)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94.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4.15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0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上涨。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4.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15万元,占10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54.1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接访劝访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接访等方面;差旅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进京赴省到市接访劝访等方面;专项印刷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日常文稿打印宣传工作之中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1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10%,主要是人员经费减低。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5万元,拟召开全区信访大会会议,人数150人,内容为总结2018年工作,谋划2019年工作,表彰先进;培训费预算0.5万元,拟开展3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信访业务培训;拟举办0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