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石鼓区信访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中央和省颁发的各项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并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
2.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投诉;负责做好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
3.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镇、街道和区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
4.综合反映群众信访中的重要情况和带政策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研究、统计、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5.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区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协调指导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6.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承担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
7.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研讨,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对全区各级党政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协调、检查、考核。
8.负责全区网上投诉处理工作;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9.掌握全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对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我局内设股室3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全部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复查复核督查股、接访办信股。
所属事业单位是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即本部门本级预算。本部门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6、17、18、19、20、21表均为空。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4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资金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31万元,上升2.32%,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4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8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31万元,上升2.32%,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56万元,占57.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0万元,占9.78%;卫生健康支出8.17万元,占5.59%;住房保障支出11.27万元,占7.71%;城乡社区支出27.88万元,占19.0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46.1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15.6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88万元,下降15.53%,主要是本部门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5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度持平,主要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缩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财政专户预算:2025年本部门财政专户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