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石鼓区信访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鼓区信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石鼓区信访局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承担中央和省、市颁发的各项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贯彻执行的责任,并根据我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二)承担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向区委、区政府出的信访事项的责任; 负责做好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
(三)承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反馈承办结果。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信访事项。
(四)综合反映来信来访中的重要情况和带政策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社会动态,研究、统计、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五)承担受理、办理应由区人民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的责任。
(六)承担组织和安排赴省进京上访人员的接待、处置和劝返工作的责任。
(七)维护信访工作正常秩序。对违反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湖南省信访条例》规定的单位,工作人员或信访人,予以批评教育直至提请有关部门,单位依法依纪处理。
(八)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 开展对信访工作的宣传和理论研讨; 对本区各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协调、检查、考核,组织对信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九)承担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内本区相关网络信访工作职责。
(十)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石鼓区信访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复查复核督查股、接访办信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石鼓区信访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石鼓区信访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320.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9万元,增长0.93%,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和社保经费部分增资。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20.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7.46万元,占92.8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2.99万元,占7.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2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36万元,占46.30%;项目支出172.1万元,占53.7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7.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72万元,增长3.38%,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和社保经费部分增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7.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8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72万元,增长3.38%,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和社保经费部分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7.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7.13万元,占86.44%;科学技术(类)支出6.20万元,占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3万元,占3.88%;卫生健康(类)支出13.16万元,占4.42%;住房保障(类)支出9.45万元,占3.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9.5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7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22年度高质量发展先进个人奖。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01.23万元,支出决算为25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3.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社保经费部分增资。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2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信访救助稳控应急专项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68万元,支出决算为1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不超预算。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6.98万元,支出决算为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18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22年度职工医保铺底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9.62万元,支出决算为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不超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1.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3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6.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6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减少0.45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响应政府“过紧日子”的号召,对“三公”经费进行压减。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相比减少0.45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响应政府“过紧日子”的号召,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万元,无法进行百分比测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万元,无法进行百分比测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万元,无法进行百分比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石鼓区信访局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1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91万元,增长23.18%。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0.14万元,用于开展在职人员培训,人数9人,内容为2023年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1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36.65%;由于工程支出金额为0万元,无法进行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测算;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3.35%。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石鼓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石办发〔2022〕16号)等文件要求,我单位成立了由主要项目负责人组成的2023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有序开展相关自评工作。一是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确定评价指标。二是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及时提供项目资金支出、绩效实现情况的资料。三是围绕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逐项认真客观评分。四是通过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客观评价后形成绩效自评汇总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全局上下团结一心,迎难而上,加压奋进,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1.数量指标:在编人员控制数,编制数13人,在职人员数9人,在职人员控制率约70%。
2、质量指标:100%保障了在职人员正常办公、生活秩序,保障了信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时效指标: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性达到100%
4、效益指标: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性达100%;信访矛盾攻坚事项化解率达100%;有效维护了人民来访接待厅秩序;积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倾听群众诉求,了解民意,化解矛盾,排解纠纷,理顺情绪,解决问题。通过这个渠道来凝聚人心,构建和谐社会。
5、满意度指标:来访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
6、成本指标:年初预算129.50万元,支出成本32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47.5%。
本单位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门预算工作经费偏少,预新形势下,信访部门工作日益繁重,年初预算工作经费远远不足,难以满足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要求,任务诸多经费靠追加。
2、预算绩效观念不深入,缺乏主动性。对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认知不到位,认为预算申报项目能落实到位、预算安
排资金能正常支出就好,绩效自评指标不够具体,没有积极考虑资金效益的最大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事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财政监察、信息化建设等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