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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石鼓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5-14 17:29     


2019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预算经济科目)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权限内工矿(煤矿除外)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石鼓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推进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的衔接工作。

7、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地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区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协调全区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区森林和草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下达和区级救灾抗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权限内工矿(煤矿除外)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协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5、制定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民政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组织、指导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工矿(煤矿除外)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1个二级机构及8个内设股室组成。行政单位具体为局本级;二级机构具体为石鼓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内设股室具体为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综合减灾救灾股、火灾防治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法规协调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政工室等8个股室。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局本级及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64.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64.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19.45万元,主要是区消防救援大队预算安排到应急管理局,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均大幅度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64.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64.04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19.45万元,主要是区消防救援大队预算安排到应急管理局,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均大幅度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64.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4.04万元,占100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7.0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71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支出632万元,主要用于消防事务支出等方面;支出8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运行经费9.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2万元,减少24.81%,主要是厉行节约,削减不合理的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本部门机关本级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减少0.41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削减不合理的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会议,人数300人,内容为召开部门工作会议、专业性会议等;培训费预算0.5万元,拟开展培训,人数80人,内容为专业性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9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6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4万元,项目支出71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套表(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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