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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石鼓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4-29 16:49     


2022石鼓区医疗保障局部门预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预算经济科目)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石鼓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区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以下统称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落实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落实上级医疗保障部门拟定的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做好目录准入和支付标准,配合上级医疗保障部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贯彻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监督实施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区本级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参与和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内外合作交流。

(九)完善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加强与区卫健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的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管管理。

2、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1个二级机构及5个内设股室组成。行政单位具体为局本级;二级机构具体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内设科室具体为办公室、财务股、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城乡医疗救助股、法规和基金监管股共5个股室。全部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年末实有人数17人,其中,在职15人,退休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医疗保障局部门本级

2、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非独立核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45.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5.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6.03万元,主要是部门专项资金未下达到本单位。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45.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7.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6.03万元,主要是部门专项资金未下达到本单位。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5.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 %;科学技术0万元,占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0万元,占10.75 %;卫生健康支出117.77万元,占81.18%;住房保障支出11.70万元占8.0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45.0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等2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6.2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4万元,下降12.86%,主要是根据中央及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等2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1年持平,主要是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费用。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无一般性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石鼓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套表

2022年度医疗保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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