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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石鼓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6-21 09:40     


 2023石鼓区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石鼓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区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以下统称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贯彻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落实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落实上级医疗保障部门拟定的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做好目录准入和支付标准,配合上级医疗保障部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5、贯彻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实施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区本级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参与和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内外合作交流。

9、完善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0、加强与区卫健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的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11、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管管理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2个二级机构及5个内设股室组成。行政单位具体为局本级;二级机构具体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事务中心 ;内设科室具体为办公室、财务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法规和基金监管股共5个股室。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截至202212月31日,本部门年末实有人数19人,其中,在职17人,退休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局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石鼓区医疗保障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本部门本级预算。本部门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6171819表均为空。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39.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9.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资金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4.5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原全区代编的人员类项目经费纳入本部门预算。二是本年度人员经费中工资及社保费用,公用经费均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39.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8.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4.5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原全区代编的人员类项目经费纳入本部门预算。二是本年度人员经费中工资及社保费用,公用经费均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39.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3万元,占9.40%;卫生健康支出198.55万元,占82.86 %;住房保障支出18.53万元7.7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39.6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包括业务工作经费支出、运行维护经费等,其中业务工作经费支出0万元运行维护经费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16.6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36万元。主要是由于本部门新招录工作人员2名,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度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 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5

万元,拟召开2次会议,人数约200人次,内容为针对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3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石鼓区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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